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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9月19日 星期四

    增收计划瞄准了谁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9年09月19日 11版)

        科研人员是增收计划瞄准的重点群体之一。新华社发

        乡村振兴离不开拓宽农民增收路。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经济界面】

        我国新一轮居民增收计划正酝酿出炉——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表示,将抓紧出台实施《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行动方案(2019—2020年)》,通过采取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等举措,为深化改革、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打下坚实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哪些群体有望得到激励?如何促进这些群体增收?收入分配改革还面临哪些挑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1.科研人员等群体有望得到重点支持

        刚刚过去的中秋假期里,海滨游、山地游、出境游的照片刷爆人们的朋友圈,国人足迹遍布全球。消费与收入紧密相连。假日旅游的红火,正是国人收入提高、生活从温饱到富足的表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强消费能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曾明确表示,在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方面,将推动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今年要研究制定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增收。

        实际上,早在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发布,锁定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基层干部队伍这七类重点群体,旨在通过这七类群体带动覆盖两三亿人口,拉动广大城乡居民收入提升。

        “2017年和201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九部门先后挑选了17个和31个地区进行试点,探索能够有效激励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等七大类群体增收的具体措施。目前试点地区已出台了许多针对性措施,包括通过奖励或税收优惠进行激励,通过培训提高技能水平,通过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员詹鹏说。

        据了解,在新一轮居民增收计划中,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工人、科研人员等群体有望得到重点支持。对于农村居民,依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今年强化民生政策兜底,按人均补助水平城镇提高5%、农村提高8%的幅度增加对地方低保的补助,实现对农村居民的倾斜。此外,将继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并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寻求更大突破。

        在技术工人待遇提升方面,将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特别是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政策,充分调动技术工人的积极性。据了解,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为1.65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21.3%,高技能人才只有4700多万人,仅占就业人员的6%,技能人才缺口问题十分突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造就一支懂技术会创新的产业工人队伍。

        而在科研群体增收方面,将赋予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根据中国科协此前的抽样调查结果,仅有30.1%的科研人员反映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可以达到“不低于50%”的改革目标,超七成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不超过20%。接下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将体现倾斜于科研人员和研发活动的导向,激发科研人员从事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2.充分发挥重点群体的带动效应

        不难发现,此次提出的重点群体代表了劳动者中的大多数和关键少数,如新型职业农民代表了农民群体,技术工人代表了工人群体,科研人员代表了创新人才。

        增收计划针对的是重点群体,但面向的是广大城乡居民,联通二者的关键就是这些重点群体的带动引领能力。从调研情况看,这些群体都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如科研人员激励可带动整个知识分子阶层,技术工人可带动广大工人,新型职业农民带动的是广大农民。从数量看,这些重点群体预计覆盖两亿以上人口,带动效应发挥后,可拉动的将是几倍的人数。

        那么,增收计划如何转化为百姓“钱袋子”中的真金白银?

        “增收计划将通过实实在在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让每个群体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增收致富,提升获得感。”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举例说道,“针对科研人员增收,我国早已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律制度,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之中,高新技术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等政策也已不断完善;再比如,新型职业农民如果规模经营搞得好,农产品量大质优,国家也将为他们提供相应的销售渠道支撑及必要的农业补贴,使其收入得到明显增加。”苏海南表示,增收行动方案落地后,还将加快出台具体细化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完善。

        近年来,为了激活重点群体增收动力,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大量鼓励支持政策。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密集调研,更多促居民增收新政正酝酿出台。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稳就业”也出台了多项举措,进而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例如湖南推出了稳定企业岗位的“护航行动”和“展翅行动”,有针对性地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困难企业,加大返还的力度和幅度。

        不仅如此,一系列增收“大礼包”也将加快落袋。北京市已经计划下一步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范围,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山东省提出,落实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增加科研人员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重庆市要求加大投入,到2022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5万人,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并且明确提出要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经纪人。

        “稳就业就能稳定工资收入预期,同时还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除了银行存款利息、买国债外,还有股市、银行理财、房屋租赁等财产性收入,农民还有土地转包、租赁收入。股市和理财方面,有必要加强金融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打击非法欺骗性的理财产品等。”苏海南指出。

    3.增收要建立在做大“蛋糕”基础上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4元,同比实际增长6.5%,高于同期经济增速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跑赢城镇居民。

        业内人士指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整体增收明显。同时,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最主要构成。随着我国各项降税减负政策红利释放,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直接下降,对可支配收入形成了推高效应。

        不过,要实现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仍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重庆、陕西等地今年确定了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截至今年6月份,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一方面,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虽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持续巩固这一态势的压力也不小。“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虽然呈现改善趋势,但问题仍然存在,收入差距大和分配不公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苏海南指出。

        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经济整体放缓,加上中美经贸摩擦不确定性带来一定冲击,我国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种情况下,居民收入该怎么涨?

        对此,苏海南建议,应在抓好新一轮重点群体收入分配相关改革、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进一步解决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内存在的问题。

        苏海南分析指出,尽管增收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成本上涨的压力,但是一分为二地来看,如果是在做大“蛋糕”的过程中相应地增加成本,且增加的成本不超过新创造的价值,就是一种正面激励,这也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一方面做大“蛋糕”,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分好“蛋糕”,加快收入分配等改革举措落地,使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分好‘蛋糕’必须建立在将‘蛋糕’做好做大的基础上,从而实现良性循环。要把收入增加建立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做大‘蛋糕’的基础上,从而实现促增收和降成本不冲突的目标。”苏海南强调。

        (本报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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