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30日电 记者陆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复函浙江省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龙港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的试验田。龙港因改革而生、伴改革而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龙港镇是农民集资建设的“中国第一座农民城”。1983年10月被批准建镇,为吸引农民进城,龙港镇实行户籍制度改革,规定凡在龙港购地建房、经商办企业的农民都可自理口粮迁户口进镇,并率先尝试将土地有偿使用权向农民开放。到1987年,龙港进城农民6300多户,集资投入2亿多元,建成区102万平方米。
如今的龙港镇下辖14个社区、171个行政村、22个居民区,辖区面积183.9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87万。2018年,龙港镇实现生产总值299.5亿元,财政总收入24.6亿元,城镇化率6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86万元,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镇第17位。
龙港镇拥有庞大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但建制镇体制常使其受困于“小马拉大车”。1995年,人口占苍南县12%、工业总产值占34%的龙港被国家十一个部委列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在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获得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龙港被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的任务。在试点过程中,龙港坚持“简政放权、精简高效,综合配套、循序渐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将41个镇级机构整合为15个大部门,承接1575项苍南县下放的县级权限事项,基本具备县级管理能力。龙港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大部门制改革和县级权限下放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复制推广。
据介绍,龙港撤镇设市是一项在全国具有探路意义的重大创新举措。其最大特色是“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主要体现在机构最大限度精简,不设乡镇(街道)层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不增加,县级部门力量直接下沉到村居。在不设乡镇层级的架构下,为保障政府管理和服务基层效果不受影响,通过合理划分片区范围、强化部门力量下沉、有序撤并村居(社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构建有别于传统乡镇(街道)的体制,形成扁平化基层管理模式,努力探索建立机构最精、层级最少、职能最优、成本最低、效能最高、责权相统一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