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时】
本报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刘华东 通讯员陈凯君)8月22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据了解,政务处分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以及法律责任等,明确了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主体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吴玉良介绍,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够规范、处分决定幅度不统一等问题,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此外,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内在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