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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香港专家认为对暴徒应慎重保释

    作者:刘欢 郜婕 李滨彬 赵瑞希 《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20日 04版)

        新华社香港8月19日电 香港多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暴动罪属严重犯罪,对社会有重大危害,尤其近期香港违法暴力事件不断,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法庭对暴徒应慎重保释,以免向社会释放错误和负面信息。

        据港媒报道,44名被控暴动罪的被告,日前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后,全部获准以1000港元保释。

        2016年旺角暴乱案中,涉嫌暴动罪的黄台仰正是在获准保释后,弃保潜逃至德国匿藏。另外,策动违法“占中”而被判监16个月的戴耀廷,也在仅服刑4个月后,于近日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黑衣暴徒肆无忌惮地逞凶、袭警、纵火,严重冲击香港法治。暴动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对社会有重大危害性,法官在处理暴徒的保释申请时,应从罪行严重程度、证据充分性、被告继续犯案可能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她指出,目前香港违法犯罪暴力行为还未平息,社会安宁面临的风险仍然很高,在这种特别时期、特别情况下,若控方能提供暴徒犯罪的充分证据,有一些人不能被保释是合理的。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撰文指出,香港的保释机制有“原则保释、拒绝例外”之称,而暴动罪属严重的反社会暴力罪行,对社会有重大危害。尤其近两个月香港频现暴动,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给予被告保释更会释放负面信息,即“纵容”暴徒、令其如“英雄般”重回社会,对社会安定不利,因此对暴动罪疑犯应考虑适用“拒绝例外”,即不批准保释为妥。他提到,美国法律对严重暴力罪犯的保释申请十分慎重,属羁押选项下位列第一的罪行。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大律师丁煌认为,因应严峻的社会危机,法庭有责任实事求是、审时度势,认真考虑向极端暴力分子发出具阻吓力的正确信息,以免违法风气蔓延,否则法治精神在香港恐怕会荡然无存,社会安定更无从谈起。

        香港不少民众也认为对暴徒应慎重保释。市民陈家亮告诉记者,暴徒轻易被保释,会让在游行示威中有暴力行为的人觉得犯法成本很低。之前非法“占中”时,很多被抓的人只是被判了社会服务令,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再出来搞事的还是这帮人。法官应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尽最大努力避免被告获保释后继续参与暴力犯罪。

        (采写记者:刘欢、郜婕、李滨彬、赵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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