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恐怖和极端势力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肆意践踏人权、戕害无辜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制造社会恐慌,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宁。
长期以来,新疆地区深受“三股势力”的叠加影响,在分裂主义与极端主义思潮的共同作用下,暴力恐怖案(事)件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底,“三股势力”在新疆等地共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难以计量。除对新疆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之外,“三股势力”还严重破坏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不断制造民族隔阂,否定和排斥一切世俗文化,并妄图割裂中华文化与新疆各民族文化联系,以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这肆意践踏了各族人民理应享有的各项基本人权,其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本质暴露无遗。
值得注意的是,发生在新疆的暴力恐怖案(事)件并非孤立存在。美国“9·11”事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呈蔓延趋势,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不断再生重组,与此同时境内外“东突”势力相互勾连、活动也更为猖獗。一些暴力恐怖活动的动机开始向所谓的“全球圣战”靠拢。例如,在震惊中外的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中,案犯在其所录制的“宣誓”视频中曾侮辱并焚烧美国、英国、德国、巴基斯坦等数十个国家的国旗,并威胁要对这些国家展开“圣战”。同时,还有一些人则在极端思想的蛊惑下企图通过非法越境的方式,出国加入国际恐怖组织,以所谓“迁徙圣战”的方式直接参与国际恐怖活动。因此,新疆依法开展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不仅是依法维护自身安全稳定,保障当地群众基本人权的负责任之举,更是地区乃至全球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中国政府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积极签署并履行国际和地区反恐、去极端化公约。新疆作为中国反恐怖主义的主战场,积极响应联合国大会关于《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决议,致力于“消除恐怖主义蔓延条件,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在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了包括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在内的一系列反恐去极端化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捍卫了文明底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为地区和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国家和组织罔顾事实,不断攻击、污蔑新疆反恐与去极端化措施。他们或对新疆所遭受的恐怖主义现实威胁“选择性失明”,或以人权、宗教、民族问题为幌子,以“有色眼镜”看待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措施。但事实不容抹杀。新疆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响应《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决议精神,借鉴国际社会成功经验,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探索解决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做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新疆教培工作坚持不与特定民族、宗教挂钩,始终注重将反恐、去极端化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维护稳定和改善民生相结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学员通过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不仅有效祛除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增强了他们就业的竞争力。目前,大多数学员已经完成相应培训,不仅摆脱了极端主义思潮的侵害,还通过就业成功走出贫困。这一实践在探索中取得了成效,为新疆能牢牢抓住稳定所带来的发展红利期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形成了稳定与发展之间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建设开发新疆的过程中,求稳定、盼太平、谋发展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之所在。而持续稳定与不断发展的新疆,则是对别有用心者最好的反驳。
现实表明,新疆的稳定与发展将会对地区乃至更为广阔的国际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既是全球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全球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王江,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