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名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住院两个半月的患者,竟然被记录在此期间服用了1200斤中药材。该报道称,上述患者的医药费清单显示,该医院给其开了600余千克(1200余斤)中药材,平均每天中药材用量约达20斤。收费清单还显示,该医院给该患者开出的10余种中药材中,仅“莱菔子1”“川楝子1”两种中药材的用量就达到600千克(其中“莱菔子1”用量400千克、“川楝子1”用量200千克),每千克15元,费用达9000元。
说到医院,人们首先想到治病救人。可是,这家医院,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才开出这样不合常理的用药清单?是以往经验所造成的率性所为,还是习惯性做法,这不仅需要涉事医院的做出交代,更需要当地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医院的是非多,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际上,这种不对称,不独在医患之间形成信息差,也在一些诊治不同病种的医生之间造成信息差和隔膜。甚至诊治同一病种的医生,其诊断和治疗的方法也有差异,这是由每个医生对知识的理解、对病症的体悟以及对以往经验的把握不同而形成的合理现象。因此,在主流的诊治方法之外,不同医院、不同医生对同一病种的具体诊治方法肯定是有差异的。
但是,这种差异是否会导致一家医院给住了75天医院的患者服用1200斤中药?略有医学常识就可判断出这种诊治方法的不合理。尤其是用量高达200公斤(千克)的川楝子,据《中华本草》所记,具有行气止痛,杀虫功能,服量过大可有恶心、呕吐等副反应,甚至中毒死亡,因此内服煎汤的用量限制在3克至10克……而75天之内服用200千克川楝子,意味着只此一味药,患者每天就要服用2600多克!开出如此药方的医院,是给患者治病吗?如此服药的患者,能治好自己的病吗?
既然在诊治上没有合理性,那么,如此开方的根据何在呢?按照医院的解释,医院是将药方上的单位“打错了”,“应该是‘克’而不是‘千克’”。这个解释当然并非不可。但是,这笔2016年1月底开出的缴费清单,如果在当时就结清,而不是拖欠至今,患者家属也不会在医院再次催缴时查看当时的缴费清单,这个“克”与“千克”的错误就不会被发现。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张治疗费用共计17000多元的单子,其中涉及的中药材约14种,其中仅中药的单价总和就达9000元,占了这张单子金额的一半还多,在3年多的时间里,医院数次催缴欠费,都没有发现相对“巨额”的差错,这又怎么说得过去。而记者询价北京某知名中药材销售公司,莱菔子、川楝子两味中药材目前日常售价为每克4分钱,每千克40元。
上述患者的医药费大部分来自于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现阶段,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不高,这一点从上述患者报销费用的比例中也可看出。一方面是保障水平有限;另一方面却是以错药方甚至假药方来套取新农合资金,这种现象应该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注意。
(作者:林冲实,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