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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事故中还有比救人更重要的吗

    作者:王石川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19日 02版)

        【光明时评】

        7月16日凌晨3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据报道,一段现场的视频显示,两车相撞后,铲车司机在路边打电话报警,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一段惊心动魄的短视频,让人看后内心抽搐,继而悲伤与愤怒汹涌而至。如果铲车司机不是打电话而是救人,哪怕是将铲车前移,后车内的两人是不是就可幸免于难,而不是被活活烧死?

        相关报道中提及的一个细节是,两车相撞后,小客车并未迅速起火,这就给救人留下了良机。但在这最珍贵的时间内,铲车司机既未挪车,也未亲自救人,而是打电话。随着火势越来越大,后车内两人葬身火海。有人感慨,网友拍摄的那段视频,每一分一秒都让人心碎,可能一瞬间的决策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同样一瞬间的决策可能就会失去一个生命!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网友掀起的热议,如今看来就是伪命题。究其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同时,“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安全,生命至上,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抢救生命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无论涉事人具不具备法律常识,具不具备人文精神,仅从最基本的人性出发,从本能的良知出发,也应该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这不是道德绑架,而是回归到朴素的人之常情。

        铲车司机不是不能保护现场,也不是不能报警,但在间不容发的生死关头,最重要的就是救人,与大火抢时间,与死神抢生命。救人如救火,在火势来临前,多一些主动就能让车内人多一点生机。

        铲车司机不顾众人的齐声吁求,更不顾车内人的痛苦煎熬,执意打电话,且一打就是几分钟,究竟出于何因,尚需调查。有人从中读出了冷漠,也有人产生“阴谋论”的观点,这也需调查。但不争的事实是,两条生命丧失了生还可能。

        当然,由于当事人并非发声,而作为一众围观者“俯瞰”此事,有事后诸葛亮之嫌,恐怕也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对这一悲剧的反思,不是从精神和道德上鞭笞相关人员,而是寻求更广泛的价值共识,比如以后遇到类似事故,如何处理才是最好的应对之道。再比如,如何更好地唤醒全社会敬畏生命的意识?

        与小客车内两人被烧死的揪心一幕相比,媒体披露的另一幕则颇为暖心。17日早上,北京林业大学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胳膊被压在一辆轿车的车轮下,当时只有车主与一位行人抬车救人,力有不逮。路过的一名公交司机见状一声吼,“车上10多名爱心乘客立即响应,下车后共同把车抬起,以最快的速度将女子救出”。这是典型的好人好事,让人感受到了众人的善意,也读懂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

        有作家说,无法容忍任何一丝对生命的漠视与欺骗,生命是那样宝贵与短暂,要永远珍爱保卫这单向的航程。这应该是所有人的心声和价值坐标。生命无价,一旦逝去就无法还原,一定程度上说,善待生命就是善待我们的生存环境,也是善待自己。但愿这起交通事故激发的不只是法律层面的探讨、道德层面的劝诫,还应该包括敬畏生命的伦理复苏。

        (作者:王石川,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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