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能定位,以及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5月27日举行的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说。
无论是设立“儿童主任”,还是设立“儿童督导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是重大利好。一方面是他们接地气,具有“下沉”特质,可直接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打交道。另一方面,担任“儿童主任”或“儿童督导员”的人员有能力承担好责任,比如“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女性委员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且能发挥情感细腻等优点,更让人放心。
对于这一《意见》或可认为,在“儿童主任”慈母般的眼里,每个留守儿童都应获得完整的家的关爱。一方面,像“儿童主任”这样的岗位离不了爱与责任,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每个留守儿童都需要制度性救济,他们有权利像其他儿童那样活得幸福而有尊严。从这个角度看,设立“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是一个有创意又有良知的制度设计。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4.5万名,在村(居)这一级配备了“儿童主任”62万名,且全部实名录入到全国“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信息系统中。从绝对人数看已经不少,但相对于数以百万计的留守儿童,仍显不足。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尚有近700万名留守儿童。平均一名“儿童主任”负责十来名留守儿童,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何况他们还有较为复杂的本职工作要做。因此,要更好地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需要更多人员参与。
有专家认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中,最难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还是有效监护。应由家庭、社会包括学校、政府、司法机关介入,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主体责任,比如家庭要发挥基础作用,承担首要责任;国家要为家庭提供支持,家里非常贫困的应提供帮助。这是切中肯綮的务实之谈。保护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是哪一个机构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一说到全社会的责任,又容易虚化,谁都有责任往往演变为谁都不尽全力负责任。
基于此,除了明确责任大小之外,更应该按责任大小落实责任,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发挥效力,不让责任止于口头或文件。正如相关部门负责人所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工作链条长,只有加强协作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和联动效应,才能凝聚起强大合力。
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困境儿童,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呵护好他们的现在就是呵护国家的未来。也许未来某一天,留守儿童这一称号终会变为特定的历史名词,但对儿童的关爱是永远没有止境的。
去年8月31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如果相关部门都有履职尽责,“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都能不负所望,那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就一定拥有可期许的明天。
(作者:王石川,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