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维也纳6月21日电(记者焦授松)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6月21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来自中欧人权领域的近百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社会组织代表围绕“东西方人权价值观比较”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奥地利前总统、奥中友好协会主席海因茨·菲舍尔在开幕致辞中称,人权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尽管实现方式多种多样,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全人类都应享有人权。尽管历史上对人权的阐述很多,但菲舍尔认为,对人权和人的尊严最恰当的表述来自1948年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富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而这一理念也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得到了体现。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在开幕式致辞中说,人权价值观必须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人民的奋斗、需求相融合,同需要解决的国内、国际问题相结合,同世界人权发展的潮流相汇合,不应当存在人权价值观上的普世论和优越论,不能将人权价值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视为对立性和等级性。正如有的人爱听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有的人爱听中国琵琶演奏的《春江花月夜》。对于不同人权价值观,我们应秉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理念,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开放包容。
中国驻奥地利使馆大使李晓驷在致辞中指出,中欧在人权问题上有共同点也有分歧:欧方强调人权的普遍性,中国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同时强调人权的特殊性;欧方重视个人权利,中方重视个人人权,同时更重视集体权利;欧方看重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中方看重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同时更看重生存权和发展权;欧方认为西式民主是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中方认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
开幕式后,中欧人权专家学者围绕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意义、人权价值观的历史及其演变、新中国的人权实践及其世界意义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中欧人权研讨会”是中国人权研究会于2015年创立,是中欧在人权领域深层次交流对话的机制化平台。五年来,研讨会分别聚焦儿童权利、少数民族权利、残疾人权利保障以及文明多样性与人权等议题,增进了中欧各界在人权领域的了解和理解。本次为期一天的研讨会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人权法律研究院和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奥地利联邦司法部、维也纳市政府、奥中法学会、奥地利中国及东南问题研究所为支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