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6月5日至7日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两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习近平主席会见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一
2019年是两国建交70周年,中俄双方均予以隆重庆祝。70年来,两国关系走过不平凡的历程。双方汲取历史经验,立足两国和两国人民利益,致力于实现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推动中俄关系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树立了睦邻相处、合作共赢的典范。中俄关系牢固、稳定,不受外部环境干扰而改变,具有巨大的内生动力和广阔发展前景。
双方认为,当前中俄关系的主要特征是:
——高度的政治互信;
——完备的高层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机制;
——内容丰富、具有战略意义的务实合作;
——坚实的世代友好民意基础;
——密切有效的国际协调。
双方确定了以下一系列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
——相互尊重,平等信任;
——互帮互助,睦邻友好;
——相互支持,战略协作;
——互谅互让,合作共赢;
——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
双方将继续坚持上述原则,继续秉持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宗旨以及其他双边关系文件精神,指导两国关系长远发展。
二
中俄关系进入新时代,迎来更大发展的新机遇。着眼世界形势变化,顺应两国人民共同愿望,为新形势下两国关系取得更大发展,双方宣布,将致力于发展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其内涵包括以下目标和方向:
——守望相助,相互给予更加坚定有力的战略支持,支持对方走自身发展道路和维护本国核心利益,保障两国各自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为此双方将进一步开展相关领域互信合作。
——深度融通,就国家发展战略对接进行密切协调和战略协作,拓展经贸和投资互利合作,民心更加友好相通,文化更加互鉴相融;
——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完善双方合作理念、机制,开拓新的领域、项目、技术,更加全面挖掘两国关系潜力和发展动能;
——普惠共赢,进一步团结其他观点一致国家,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各国平等参与全球治理、遵循国际法、保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相互尊重和考虑彼此利益、摒弃对抗和冲突的基础上,秉持多边主义原则,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促进更加公正合理的多极世界的形成,惠及世界人民,实现合作共赢。
三
俄方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中方支持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推动一体化进程。双方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方面加强协调行动。
中方支持建设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双方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同大欧亚伙伴关系可以并行不悖,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区域组织、双多边一体化进程,造福欧亚大陆人民。
四
双方一致同意,将政治合作、安全合作、务实合作、人文交流、国际协作作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点领域。为实现以上目标,双方将共同规划各领域合作原则、方向和具体举措,进一步充实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内涵。
政治合作
中俄关系将继续以牢固的政治信任为基石,发挥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作用。双方将聚焦以下方面:
(一)通过年度互访、在重要多边场合举行双边会晤、元首热线、互致信函等方式,保持两国元首密切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
(二)充分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统筹和推动作用,保持经贸、投资、能源、人文、地方等领域政府间合作委员会高效运转。
(三)保持两国立法机构高层交往势头,用好议会间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对话平台,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交往。
(四)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作为双边交往的独特渠道,为保障两国元首交往、推动落实两国元首共识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两办及相关部门全面合作。
(五)支持中国共产党与俄罗斯主要政党保持机制化友好往来,努力建立求同存异、相互尊重、互学互鉴的新型政党关系。
安全合作
中俄安全合作的目标是确保两国国家安全,为各自国家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有效应对各类传统和新型安全威胁与挑战。
双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战略安全磋商机制作用,巩固国家安全领域信任,绝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本国领土从事反对对方的活动;保持双方在重大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密切沟通和协调配合;继续就发展道路和理念、治国理政经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等开展对话。
(二)继续加强两国防务部门和军队战略沟通,深化军事互信,加强军技领域合作,开展联合军事演习,完善各层级各领域务实合作机制,推动两军关系提升至新水平。
(三)完善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两国执法安全各领域合作。
(四)相互支持对方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努力,加强在打击传播和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及人员招募,切断恐怖组织物资、资金等来源等方面的合作,消除煽动恐怖主义行为,侦破各类威胁两国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加强多边反恐领域的政策协调与建设性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建立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反恐统一战线,反对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谴责利用恐怖和极端组织以及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实现地缘政治目的和干涉别国内政。
(五)加强禁毒领域立场协调、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巩固双边禁毒合作机制,深化毒品减需减供情报交换、联合执法等领域交流合作。坚定维护基于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的现行国际禁毒体制,促进上海合作组织禁毒合作务实、可持续发展,推动金砖国家禁毒合作。
(六)扩大网络安全领域交流。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双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和稳定。加强网络空间立法领域交流,共同推动遵照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进行互联网治理的原则。反对以国家安全为借口,不必要地限制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不必要地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各国平等参与基础上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推动构建全球信息网络空间治理秩序。继续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网络空间国家负责任行为准则,并推动制定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打击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目的的行为。
(七)开展边境合作及边防部门协作,在进行不间断形势监控、信息交流以及开展边境地区务实联合行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两国边境主管部门间的务实合作,合力打击跨国犯罪和非法移民,保障国家边境稳定。同时遵守领土和边境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务实合作
中俄务实合作的目标是为双边关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双方将拓宽思路,创新模式,推动两国务实合作全面提质升级,实现利益深度交融、互利共赢。
双方商定落实下列任务:
(一)落实好双方《关于促进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备忘录》,持续提升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深化电子商务、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扩大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推进战略性大项目实施,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为双方经贸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双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合作,为双边经贸合作注入新动力。
(二)继续深化上中下游全方位一体化能源合作,促进双方在节能技术、标准、人才、信息等方面交流与合作。支持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年内举行投产及供气启动仪式。支持中俄能源商务论坛成为机制化活动。
落实好2018年6月8日达成的核领域一揽子合作项目。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2016年11月7日签署的《中俄政府首脑关于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拓展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探讨可行的合作项目。
(三)持续深化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两国经济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对接。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共同推动更多投资合作项目落地。加强对中俄投资基金、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等双边合作基金的引导,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双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更加公平、友好和稳定的营商环境。
(四)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框架内等开展两国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中俄金融监管部门将采取措施,提高外贸合同中使用本币结算的份额,开展支付系统、银行卡和保险领域合作,促进相互投资,欢迎两国发行人在双方金融市场发行债券。支持两国商业银行在机构互设、扩大代理行网络及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的努力,鼓励双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两国债券市场交易。
(五)深化会计审计标准和审计监管合作,积极推进会计审计标准互认,为中俄企业跨境发债和两国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供制度保障。
(六)扩大科技创新合作深度和广度,决定2020年、2021年互办“中俄科技创新年”。继续定期举行中俄创新对话,推进中俄联合科技创新基金建设,推动中俄大科学合作,推动中国参与基于超导重离子加速器的离子对撞机装置项目实施,加强两国科技创新人才交流与合作。
(七)在实施中俄2018-2022年航天合作大纲的基础上拓展并深化两国航天领域长期互利合作,包括在运载火箭及发动机、月球与深空探测、对地观测、航天电子元器件、空间碎片监测、低轨卫星通信系统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八)加强信息通信技术、数字经济、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领域合作,深入开展北斗导航系统与俄罗斯格洛纳斯系统在轨位、频率方面的互换和合作。
积极落实民用航空、原材料、装备、无线电电子等领域合作项目,推动中俄工业务实合作再上新台阶。
(九)扩大并提升农业合作水平,深化农业投资合作。采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大豆等农作物生产、加工、物流与贸易全产业链合作,落实好双方《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关于俄扩大大豆和豆制品输华的合作规划》。积极开展两国农产品食品相互市场准入合作,扩大双方优质农产品食品贸易。
(十)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合作。坚持互利共赢原则,新建和改造现有跨境交通基础设施,推动铁路、界河桥梁等领域标志性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两国间跨境运输合作,推进运输通关便利化,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效率。
(十一)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口岸运行全方位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水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开展海关必要信息交换。
(十二)推动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在遵循沿岸国家权益基础上扩大北极航道开发利用以及北极地区基础设施、资源开发、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支持继续开展极地科研合作,推动实施北极联合科考航次和北极联合研究项目。继续开展中俄在“北极——对话区域”国际北极论坛内的协作。
(十三)提升在自然灾害防治和紧急救灾领域,包括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后续处理方面合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跨界水体保护、环境灾害应急联络、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处理等领域合作。
(十四)本着睦邻友好合作精神继续发展中俄边界领域务实合作,加强协调,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十五)扩大中俄地方交流,持续深化地方间经贸合作,落实好《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丰富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成果。研究建立并运行新的地方合作平台。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东方经济论坛等重点展会平台,推动扩大合作。
(十六)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欧亚经济委员会间建立有效对话机制。切实推动符合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利益的优先项目。
确保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早日生效并启动实施。双方主张启动中俄《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双方高度评价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论坛期间各方就在对接现有国家及地区一体化战略和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欧亚地区建设性合作达成重要共识。
(十七)继续深化双边领事合作,加强在该领域交流,积极推动中俄人员往来进一步便利化。
人文交流
中俄人文交流的目标是传承世代友好,巩固民间友好往来,促进文明互学互鉴。为进一步发展人文交流,双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挥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统筹作用,落实《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
(二)在以下人文交流合作领域加快实现突破:师生学术交流;利用远程教育技术等开展汉语、俄语教学;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及补充教育、青少年交流领域共同举办活动。根据数量对等原则相互提供到对方国家高校公费留学的名额。互派优秀学生到对方国家就读优势专业,实现2020年相互留学交流10万人目标;完善在华俄语中心和在俄孔子学院等汉语学习中心运行模式。
打造青少年交流品牌。在中俄百名青年互访项目框架内继续开展双方交流实践,促进国际青少年运动,增加中俄青少年组织间交流活动及项目数量,落实《中俄青少年世代友好宣言》。
(三)加快推进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建设,支持两国高校、大学联盟联合研究机构在科技优先领域开展科研联合攻关、优质资源共享和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持续支持和推广“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促进落实两国青年创业计划,培养两国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四)在卫生领域积极协作,包括继续在应对自然、人为、防疫卫生领域突发情况及医疗后果消除等领域加强合作。实现人类健康基本目标,扩大卫生服务覆盖范围,在非传染性疾病和社会卫生领域开展协作。在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和专业医学协会框架下加强科研合作,鼓励两国对口医学组织间的直接交流与合作。
继续拓展双方在传染性疾病诊治和防控领域合作。提高中俄相关组织机构在危险病毒性疾病和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研究监控、人类健康环境因素影响风险评估方面的学术协作水平。
(五)支持并促进两国专业艺术院团、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建立直接联系并深化合作,进一步支持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和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活动,加强地方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两国文化艺术领域人才培训和交流,就开展文化产业领域合作进行深入研究。
(六)深化体育交流与合作,办好中俄夏季青少年运动会和冬季青少年运动会、“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丝路杯”冰球联赛等品牌体育交流活动。在冬奥会备战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提高冬季运动水平。俄方支持中方举办2022年第二十四届冬奥会。中方将为俄罗斯运动员冬奥会前夕及举办期间在华停留提供良好条件。
(七)推动两国媒体机构合作,客观全面报道重大国际事件。支持两国媒体开展专业对话交流,举办相关主题活动。加强双方新媒体(网媒)之间的全方位、多形式合作,促进两国人民对中俄文化杰出成果认知,为发展中俄协作及伙伴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促进两国国家旅游部门协作,采取措施简化旅行手续,推动落实扩大双向旅游交流的措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性,鼓励拓展旅游新形式,包括北极旅游、汽车旅游、主题旅游等。重点推动两国主管部门合作,协调管理旅游市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九)推动两国林业和自然保护部门合作,继续深化东北虎、东北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迁徙候鸟保护合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合作,特别是东北虎豹跨境自然保护区合作,联合开展巡护和东北虎豹监测,共同开展生态廊道建设,保障东北虎豹在中俄边界实现自由迁徙。为增进两国人民友谊,中方向俄方提供一对大熊猫,双方将在大熊猫保护、繁育等方面开展合作与联合研究。
(十)加强沟通,扩大合作,深入推进双方在彼此境内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
(十一)继续发挥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作为两国民间交往主渠道的作用,以今年庆祝中俄建交70周年为中心,积极推动开展更多民间交流活动,巩固好两国社会和民意基础。
国际协作
中俄国际协作的宗旨是体现双方作为世界大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使命和担当,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国际公平,促进尊重国际法,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国际秩序朝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一)本着多边主义的理念,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包括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以广泛国际合作为依托,推进全球治理改革,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均衡稳定的新型国际格局,为世界各国和人民进一步发展提供机遇。金砖国家对形成多极世界格局,构建更加公正、多边、民主、平等的国际体系所作的贡献日益凸显,要有效发挥金砖国家作用,包括金砖国家成员国驻联合国和其他主要多边平台代表举行定期对话。
(二)致力于提高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运转效率,根据《联合国宪章》,支持对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以全面履行《联合国宪章》。安理会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广大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轮流进入安理会并参与决策。各方应通过广泛、民主协商,继续就联合国及其安理会改革问题开展探讨,不人为设置时限,不强推不成熟的改革方案,寻求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三)致力于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平衡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领域的公平、包容、开放、全面、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支持联合国在协调评估全球落实2030年议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认为有必要通过改革联合国发展系统等方式增强支持会员国落实2030年议程的能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双方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4次缔约方会议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加强气候行动。中方欢迎俄方积极参与并支持中国将于2020年承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
(五)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平等对待各类人权,在发展中国家重视的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方面加大投入。继续共同致力于反对将国际人权议程政治化,反对采取“双重标准”政策,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反对企图淡化联合国人权机构为政府间机构的属性,反对歪曲篡改历史,颠覆现行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体系。
(六)坚定维护遵守国际人道法有关准则,以及联大第46/182号决议规定的危机情况下提供人道主义救援的基本原则。
(七)采取共同措施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防止外空演变成军事冲突疆域。在此背景下双方强调,禁止在外空部署任何武器有助于防止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强调首先应严格遵守关于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国际协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合作,扩大共识。
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确保不在外空部署任何类型武器。双方强调,裁军谈判会议是举行多边裁军谈判的唯一场所,在全面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协定谈判中发挥关键作用。
推动在联合国构建保障外空活动长期稳定和外空行动安全的多边机制。
采取共同措施推动作出关于“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政治承诺的国际倡议。双方相信,正在实践中的透明和信任措施有助于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但不能取代外空国际法律文书谈判。
遵守并强化《禁止发展、生产及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公约》(《公约》),包括通过达成含有有效核查机制的议定书等方式,共同杜绝违反《公约》活动。同时,任何针对《公约》的决定只能在各方普遍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讨论、制定并通过。
推动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就通过“制止生化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开始多边谈判。
加强核不扩散领域合作。共同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核不扩散体系基础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八)加强反腐败国际治理,支持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展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
(九)反对包括单边贸易制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维护并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作用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框架内工作,探索完善农业、投资便利化、服务领域国内规则、中小微企业活动、电子商务和贸易救济措施等领域现行规则并研究制定新的非歧视多边贸易规则,在世贸组织谈判中就符合各方利益的问题形成合力。为巩固世贸组织作用,使其适应当代经济现状和挑战,推动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提高监督、谈判和争端解决三项关键职能的工作效率。改革过程中应着眼维护世贸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
(十)反对国际经贸合作中的政治垄断和货币讹诈,谴责个别国家企图掌控别国开展正当合作的必要性和尺度,以及操纵全球不扩散制度,向不合其心意的国家施压。
(十一)合作保持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动力,推动按照既定时间表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15轮份额总检查,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十二)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继续共同努力,进一步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作为有影响力的现代国际关系体系参与者和保障地区安全、可持续发展、高效地区协作的积极因素作用,促进多极平衡世界的形成,维护平等、不可分割、综合、可持续的安全与稳定。
秉持“上海精神”所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进一步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安全和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
在2019-2020年俄罗斯担任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期间重点协作解决上述任务。
(十三)从经贸财金、政治安全、人文交流三大相互联系的方面,推动深化金砖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巩固金砖国家在世界政治和经济事务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落实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达成的各项共识,保障金砖国家合作延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在新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中的协作,为可持续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继续落实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和经贸合作行动纲领。通过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等方式深化创新技术合作。积极运用金砖对话会和“金砖+”模式,扩大金砖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及相关组织的合作。共同支持巴西办好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一次会晤。
(十四)为巩固亚太地区国家关系机制运行的多边基础,深化在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等平台中的协作,加强在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大图们倡议及其他地区机制框架内的合作,推动“中俄印”机制发展。
以严格遵守国际法准则为基础,以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为原则,在东亚峰会框架内推动构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平等不可分割安全以及开放包容透明的亚太地区安全架构。
(十五)支持二十国集团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致力于落实二十国集团历届峰会成果,坚持多边主义,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并推动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包括单边贸易制裁在内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进结构改革、数字经济、新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巩固全球价值链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推动金砖国家进一步加强在二十国集团事务中的协调合作。
(十六)坚持构建开放型亚太经济的大方向,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各领域合作取得积极务实成果,以世贸组织准则和原则为基础,促进亚太地区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发展主要区域一体化平台协作,全面实施互联互通蓝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共同规划好2020年后合作愿景。
(十七)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强调对话协商是解决半岛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双方欢迎2018年以来朝鲜半岛形势发生的重大积极变化,积极评价有关各方为此作出的努力。认为政治解决半岛问题应坚持无核化换安全与发展的目标,综合平衡解决各方关切,并行推进半岛无核化和建立半岛和平机制。支持朝美保持对话,相向而行,推动对话不断取得进展。支持朝韩改善关系,继续推进和解合作。中俄将继续为推动政治解决半岛问题及建立本地区和平与安全机制作出建设性努力,愿共同推动安理会发挥应有积极作用。
(十八)强调叙利亚问题只能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根据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重申支持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尽快启动宪法委员会工作,通过联合国推动的“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包容性政治进程,寻求兼顾各方合理关切的政治解决方案。中俄欢迎阿斯塔纳担保国在改善叙利亚局势方面所作努力,重申应打击叙利亚境内包括被联合国安理会列名恐怖组织在内的所有恐怖组织,强调叙利亚重建的迫切性,就排雷等向叙提供协助,并愿就此加强沟通协调,强调难民尽快回国和境内流离失所者重返家园的重要性。
(十九)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意义重大、不可替代,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和《联合国宪章》第25条规定,坚定支持稳步、全面落实有关协议。双方高度评价伊朗严格执行伊核问题全面协议所有相关要求并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多次确认,期待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参与方同样认真负责地对待自身义务,以如期全面达成协议的崇高目标。双方强调,必须维护对伊互利经贸合作,重申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本国法律为由实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
(二十)继续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密切协作,推动阿富汗民族和解与局势稳定。
(二十一)就拉美事务保持磋商,在各自发展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关系过程中重视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作出共同努力,促进该地区稳定繁荣。密切关注委内瑞拉局势发展,呼吁各方恪守《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推动有关问题通过包容政治对话和平解决,反对对委内瑞拉进行军事干涉。
(二十二)就非洲事务加强沟通协调,维护国际对非合作的积极、健康氛围,共同为非洲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充分尊重非洲国家意愿和循序渐进基础上,继续探讨开展在非三方合作。
(二十三)强调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地区诸多问题的根源,支持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具有发展前景的巴勒斯坦国。呼吁有关各方避免采取有损“两国方案”前景的行动,在联合国有关决议、马德里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等现行国际法基础上,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推动早日恢复谈判,实现中东问题的全面、公正、持久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俄罗斯联邦总统
习近平(签字) 弗·弗·普京(签字)
二○一九年六月五日于莫斯科
(新华社莫斯科6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