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的这句话说明,作为政治动物的“我们”与作为动物的“人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是谁”不仅意味着人对自身身份的认同,也意味着人类文化与文明基因的传承。
那么,是什么样的契机或要素才促使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过渡和转变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我们”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语言。
语言不仅是将人类从自然中分离和超拔出来的一种驱动性力量,也是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的一种决定性因素;不仅为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一种便利有效的工具,也为我们建立起语言与实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互动、协作与交往的通道;不仅是人类构建组织和社会的纽带,也为我们共享意图、建立更广泛、复杂与深度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可能。
概而言之,语言在将生物性的“人类”转变为政治意义上的“我们”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语言是独立的标志
语言促成了人与自然的分离以及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是我们走向独立的标志。很多人认为,人类之所以独特,就在于人类拥有语言。一方面,通过语言,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另一方面,语言使用扩展了人类理性的范围,使人类可以借助复杂的概念体系和思维模式,进行系统逻辑地思考和推论,使人类的智性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人类由此成了真正意义上“理性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就曾指出,人类是唯一被赋予语言能力的动物,而语言的目的就是指出利弊,表明正义和不正义。西塞罗也认为,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所有人生来就拥有共同的语言能力和平等的推理能力,这使得我们能够站在优于野兽的高度来提出论点,进行推论或反驳他人,以此来寻求或达成共识。
另外,近现代以来的很多科学家和哲学家也都认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创造性地运用语言的能力。康德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不只是被动感知或接受外部的信息与刺激,他还具有知性、理性与判断力,而作为对一般规律进行认识的知性能力,其实就是人运用概念的能力。哈贝马斯则相信:“正是语言把我们和自然分离开来,而且正是通过语言结构,我们才拥有自主性。”我国知名语言学者王士元也认为,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指标,它不仅是人类和动物的分水岭,也是人工智能至今仍无法让电脑掌握的能力。可见,对于人与自然的分离以及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语言都是根本性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语言造就了人类,因为语言使得人类可以拓展自己的感官世界,以一种更加宽广宏阔的视角去了解和展示我们的世界,以一种更加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还可以通过语言的形式创造和保存我们的精神财富。
正因为语言的诞生,人类才能将经验存储于字句与言语之中,才能使我们理解事物,理解他人,理解我们自身,以及我们生活的世界。通过语言,我们可以从一个更超然、理性的视角观察人类,也能够用更复杂更抽象的范畴来界定每一个个体以及我们联合起来组建的各种“共同体”。语言为我们区别于动物画出了一道界限,也为我们识别自身,成为独立的主体提供了条件。
语言赋予人类秩序
语言为万物命名,给自然立法,更重要的是给我们以秩序。在语言文字产生之前,自然对于人类而言,是界限不明的混沌世界,而科学、法则、制度以及道德习俗更不可能产生。随着语言文字的出现,我们有了和现实世界互动和沟通的工具。语言越发达,我们对于现实的理解也就越加丰富和深入,而原本杂乱无章的事物,就会随着语言的发展而变得井然有序。因为语言通过符号和法则,能够将现实之物进行编码或类化处理,使世界变得井然有序。
比如,我们可以将某些东西命名为苹果、香蕉、梨子,同时又可以对其进行类化处理,统称为“水果”,然后将水果和其他可以食用的东西统称为“食物”。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对不同东西做出秩序化区分:有些是可以吃的,有些是红的或有颜色的,有些是方的或有形状的,等等。
我们不仅可以用文字或符号来指称实际存在的东西,还可以用来指称自然界并不存在的东西,比如诗歌、艺术、道德、法律、数字等。我们可以将某一些事情编码或类化为真的或假的,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可以将某些行为编码或类化为勇敢的或懦弱的,可爱的或讨厌的,慷慨的或吝啬的,等等。按照康德的说法,我们可以通过语言为自然确立秩序、表达思想,使我们更加有效的理解彼此之间的想法、需要以及行动。
通过语言的编码和类化处理,现实被规整到我们的主体意识之内,成了我们可以通过知觉来感受,通过语言来表达、传递和交换的东西。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决定着现实,有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什么样的现实,有什么样的语言(思想),就有什么样的秩序。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
语言为我们进行抽象思维与复杂叙事提供了基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更重要的一种功能不在于其对实存之物的编码和类化,而在于其可以传达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也就是说,语言不仅要传达外在事物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传达人类自身的信息,一种可构造性的类性存在的信息。正如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进行抽象思维和复杂叙事是人类语言最独特的地方。
在认知革命之后,我们的语言成了一种非常发达的工具,传说、神话、神以及宗教之所以能够应运而生,其关键就在于我们可以通过想象和语言来进行“虚构”,并且是“一起”想象和编织各种虚构的故事。按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说法,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公司、国家等都是“我们共同想象和虚构的结果,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叙事体系”。
但是,正因为我们有“一起”虚构和叙事的能力,智人才可以大量集结协作,灵活互动;也正因为如此,智人才可以统治世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也是一种实践。”正是有了这样一种现实,我们才有可能做出断言,提出希望,制造理念,编造故事,共享规范与价值,才可能建立语言交流和沟通合作机制。
语言是合作的纽带
语言是我们共享情感和理念的条件,是进行广泛深度合作的纽带。美国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托马塞洛认为,从类人猿的群体活动到人类合作的转换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早期人类必须发展出一些重要的社会认知技能与动机,从而能够以复杂的方式与他人进行协调,交流各种角色中的联合目标和劳动分工。这些基本的认知机能和动机包括共同的注意力、共有的经验与相同的文化知识,也就是拥有共同的概念基础与推理能力。只有借助语言,我们才能共享情感、理念和意图,才能促成广泛而深入的合作。语言哲学家塞尔、巴特曼和吉巴特指出:人类合作是由所谓的共享意图或我们意图所组成的。也就是说,根据我们正在一起做某件事的意识,我们可以建立共同的预期,乃至权利和责任。这样一种共享意图的意识,是人类所独有的。
一般而言,共享意图是从事人类独有的合作式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意念、共有的知识、共享的信念。这种共同性在社会互动中尤其重要。在我们的合作机制中,语言是共享意图的一个基础,我们必须与他人沟通,才能建立与他人之间的关联;我们必须提出合理的要求,才能得到他人的回应;我们必须参与社会的交往和互动,帮助他人、接受别人提供的信息,分享彼此之间的感受,将彼此之间的期待放置在公共的领域之中,才能建立有效的社会规范与义务,才能促成人类的有效沟通与深度合作。
总之,虽然人类的语言在认知、发声、语法和沟通方面存在差异,也制约着我们之间的合作,但随着人类交往的不断增进和人类社会的复杂化,为了满足对合作伙伴的可信度及其他方面的便利或需要,我们的语言会不断变化,我们的意图也会不断趋向一致。
(作者:刘松青,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