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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让“人、地、钱”实现自由流动

    作者:李慧 《光明日报》( 2019年05月30日 11版)

        【财经论语】 

        头戴头盔、载着妻儿,车上挂满行李包裹,摩托车骑行返乡每年都会在春运期间集中上演——他们是返乡的农民工,城乡间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之间的鸿沟,让他们还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只能“钟摆”于城与乡之间。

        城乡居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产业融合程度不够、户籍制度障碍、体制机制制约城乡融合……种种问题背后,我国推进城乡融合并非一番坦途。

        在较长的时间里,城乡融合发展依然面临不少体制短板,“人、地、钱”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还存在种种壁垒。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这些矛盾和问题,成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迈出新的步伐,农民收入增速连续跑赢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在缩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多的资源正在涌入农村,乡村正在积蓄着变革的伟力。

        为破解城乡融合发展难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公开发布。《意见》让改革措施多点发力,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距,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开新的窗口。

        促进城乡融合,绝不只是图纸上让城与乡的规划实现并轨,关键在于实现“人、地、钱”要素的自由流动,要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发力。

        对此,《意见》指出,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初步建立,这包括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要基本打通,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要基本形成,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要率先取得突破。这为解决好“人、地、钱”的流动问题,明确了要求,提供了方向。

        笔者认为,从三要素看,在融合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人”这一因素的影响。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促进更多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可以承载岁月、留得乡愁,让返乡下乡人员能够在农村安心创业、长期生活。

        诚然,实现城乡融合,也绝非一日之功。城乡的二元发展曾经历了很长的历史周期,这也注定城乡融合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在制度性建设上不断发力,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上寻求突破,夯实城乡要素顺畅流通的基础。

        其中,要特别强调的是,必须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一盘棋”的理念,让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动”起来,畅通资源下乡的通道,为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要守护乡土文化,保证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留住乡土韵味和文化根脉,鼓励人才投身乡村建设,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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