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论语】
在中美经贸摩擦中,美国多次指责中国政府“强制技术转让”。这种指鹿为马、一味抹黑的陈词滥调,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弃,注定会不攻自破。
在中国所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都没有强迫外国企业把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的规定。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在绝大多数领域都可以建立独资企业,自主生产、自主经营,不存在技术转让的问题。
即使是建立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方合作伙伴也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合资谈判是企业自由选择、平等磋商的契约谈判。合作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转移,源自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的主动技术转让,完全是基于自愿原则实施的契约行为。
在中国市场上,外国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以汽车产业为例,如果美国公司不把他们好的车型、技术应用到在华汽车生产和销售中,就可能把市场份额拱手让给欧、日汽车制造商。在合作过程中,如果存在美国企业对华技术转让行为,那也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市场竞争使然,并没有谁强迫谁的情形。美国国内也存在大量技术转让和交易行为,比如谷歌、微软等公司也常通过投资购买技术。
无论美国如何颠倒黑白,企业总不会拿自己的利润开玩笑。20世纪90年代以来,微软、英特尔、高通、宝洁、通用电气等美国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目的是更好适应和开发中国市场;美国的福特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的汽车超过在美国生产的汽车,福特在中国获得的利润超过在美国获得的利润;去年7月,年产50万辆的特斯拉纯电动项目在中国上海临港地区正式落户……
多年来,美国在华企业通过技术转让与许可获得了巨额利益回报,是技术合作的最大受益者。假如真的存在“强制技术转让”行为,那些富有远见的企业掌门人又怎会如此坚定地选择中国?
更为讽刺的是,美国一边对属于市场行为的技术转让横加指责,一边自己在高科技领域大搞贸易“不自由”,进行高科技出口管制、禁运,“强制技术不准转让”。比如,因为中国超级计算机的迅猛发展,美国政府从2015年开始对中国四家超算中心禁运英特尔“至强”服务器芯片。谁在“强制”,一目了然。
事实胜于雄辩。孰是孰非,一目了然。既然如此,美国为何还要翻云覆雨、“睁眼说瞎话”呢?其实,“强制技术转让”指责只是借口和幌子,美国真正的目的是企图遏制中国的创新发展。
只是,美国应该知道,中国科技进步是长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结果,是全体人民特别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也是长期开放合作政策结出的硕果。中国向来不惧强权,任何来自外部的封锁和遏制,都无法阻挡中国创新的脚步。对中国的遏制和打压,势必会倒逼中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出新路。
到处挥舞大棒、为所欲为,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唯有开放创新、包容互惠,方是民心所向。美国和中国是世界前两大经济体,也是全球科技投入最大的两个国家,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封闭排外只会“损人不利己”。美方应摒弃零和思维的执念,放下动辄挥舞的大棒,走上合作共赢的正道。
(作者: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