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金振娅25日从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国家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以来,通过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我国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价格平均降幅为56.7%;通过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共有1714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0%。
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表示,各地抗癌药降税降价政策逐步落地见效,所有省份已全部实现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保障癌症患者用药需求。我国在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11个试点城市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同时,一些非试点地区也实行了价格联动,部分未中选品种企业也主动降价,争取试点以外的市场,药品价格整体呈明显降低趋势。
据悉,我国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已达239个。此外,针对近十年在美国、欧盟或日本上市但未在我国境内上市的,用于治疗罕见病、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我国建立了专门的审评审批通道,大幅简化审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以满足百姓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