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正式印发,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也为苏州建设城乡协调的富民之城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引。改革开放以来,不仅苏州的GDP从远远落后于沈阳、大连一路攀升至全国第七,同时还探索形成了“苏南模式”“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等中国范式。其中,仅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就承担了130项重点改革任务,并有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异地共建产业园区等经验推广到全国。但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看,苏州的突出贡献则是在城乡融合发展上。与两个世纪前欧美城市相比,苏州成功规避了西方的“圈地运动”和“焦炭城”等“工业病”;与20世纪以来拉美城市相比,苏州则机敏绕开了“首位度过高”和“农村空心化”等“城市病”。无论是探索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还是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绿色、智慧、创新、人文和紧凑的新型城市,苏州都走在了中国城市的前面。
一、高速优质发展的城市,会带着乡村一起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在于农村。而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乡村的日益凋敝,既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中国当下最突出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城市的繁荣都是以农村的衰败为代价,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城市化后遗症。
苏州是一个例外。一方面,苏州城市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从城市人口看,苏州改革开放之初只是一个拥有50万人口的小城市,今天已成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从城市经济看,苏州以占全国0.09%的土地面积和0.77%的人口,创造了全国2.1%的地区生产总值,是全国工业总产值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城市。另一方面,苏州农村同样欣欣向荣。截至2017年年底,苏州农村集体总资产高达184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为815万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9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为1.958:1。与大多数城市相比,苏州的城市化是带着农村一起跑的城市化。
为什么可以带得动?应归功于苏州良好的城镇层级体系。与很多城市“大树底下不长草”相反,苏州4个县级市的经济规模均在千亿元以上,昆山高达3520亿元,张家港市、常熟市也迈过2000亿元大关,超过了全国大多数地级市。在这种众星捧月的格局中,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人均GDP为29.56万元,超过了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在一些城市还在拼命做“首位度”、人为拉大城市和乡村差异的当下,这种“大家一起跑”的经验非常值得研究和关注。
二、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建设,并没有把历史和传统抛开
城市学家芒福德把“拆城墙”看作现代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这是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空间资源的必然表现。城墙的拆除,包括传统空间文脉、乡土建筑的改造和毁灭,一直是我国城市建设长期以来最突出和最心痛的问题。与不少城市“一拆了之”截然不同,苏州确立的“古城保护”和“园区开发”这一“二水分流”新理念,不仅传承了“城市和农村相互开放”“城市的特色延伸并且影响到了城外,而农村的特色在城里也受到欢迎”的中国古代城市格局功能,同时在发展开放外向型经济的同时,又牢牢坚守了传统空间文脉和生活方式,使唐宋以后形成的江南市镇体系得到很好的延续,为那些后来“肠子都悔青”的城市,树立了一面“现代”与“传统”和谐共生的镜子。
在现代化进程中,城乡之间主要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城市征服、剥夺、虹吸农村”,二是“大中小城市协调、城乡共生发展”。前者作为旧城镇化的理论和模式,是导致城乡分化日益严重、矛盾不断加剧的根源。后者则代表了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历史必由之路。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苏州创造了“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三大并轨”等先进经验,率先建成了全国首个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2017年,苏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5.88万元和3万元,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
此外,苏州给中国城市带来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保护农村就是保护城市。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主要依靠城市反哺不同,苏州的恒力、沙钢、协鑫、盛虹等民营企业的营业收入都超过千亿元,目前已成为城市经济稳增长的重要调节器和持续发展的可靠后院。
三、探索走出一条人文型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破解这个矛盾和问题,我们不妨重温苏州乡贤费孝通先生的一个说法。他说:“美好的生活不仅仅是一个吃饱穿暖的生活。……这是高层次的超过一般的物质的生活”。至于如何实现这个“美好的生活”?费先生提出要在“科技兴国”之后,来一次更伟大的“文艺复兴”。这也是苏州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的重要经验。
在制定《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时,苏州提出要建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如何体现“先导”和“示范”?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和顶层设计。从长三角一体化的角度看,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以工业化为支柱的旧城市化恶性损耗和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城市赖以发展的空气、土壤、河流湖泊、生物生态等物质条件不断恶化;二是以西方化为核心的现代城市生活方式深度解构了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体系,以社会问题、道德问题、信仰问题和心理问题为代表的“城市文化病”日益突出。这两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不可能有苏州和长三角的高质量发展。
苏州地处吴文化的核心区,是典型的文化城市,既体现了西方花园城市理论的现代化经验,也与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的“人文城市”高度契合。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建设用地收紧、人口红利趋近拐点、科技创新周期较长等背景及约束下,拥有丰富历史文化资源、良好城市文化形象、独特苏式生活方式资产和大批科技及文艺人才的苏州,应在“苏南模式”“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基础上,紧密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把建设人文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未来发展目标,在实践“高层次的超过一般的物质的生活”上探索前行,争取早日建成新时代的人间天堂。
(作者:刘士林,系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