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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栗战书在四川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强调

    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
    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作者:陈菲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2日 02版)

        新华社成都4月11日电(记者陈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8日至11日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这次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条文进行,突出检查各级政府及监管、执法、司法部门和企业等落实法定责任情况。执法检查组一下飞机就来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生态环境监管指挥平台运行和水质监测情况,询问水污染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栗战书强调,要用好现代化监测手段,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在成都市青羊区摸底河蜀辉桥段察看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到天府新区兴隆湖了解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栗战书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落实法律情况的介绍和意见建议,强调污染防治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各级政府要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全面担负起法定职责,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严字当头,强化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执法、司法部门要把法律赋予的手段用足用好,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执法检查组来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了解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到泸州港集装箱码头调研船舶污染防治,深入酿酒企业检查污水排放是否达标,到饮用水长江取水口进行实地察看。在同部分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方面座谈时,栗战书指出,企业是工业水污染防治的主体,既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还要多承担社会责任。要及时公布信息,加强宣传教育,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检查期间,栗战书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看望工作人员,主持会议同地方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他强调,要因地制宜加强地方立法,对污染防治作出更加精准细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人大代表要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呼声,积极为污染防治工作献计出力。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十分关心长江生态保护。执法检查组专程前往泸州市张坝桂圆林察看长江岸线修复保护情况。栗战书强调,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要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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