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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最高检、团中央联合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作者:丁小溪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2日 02版)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共青团中央近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启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共同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最高检、团中央2018年2月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探索工作机制。其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中,着力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共青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支持。

        “未成年人检察突出强调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脱离困境、回归社会为基本任务,这决定了除了要履行一般的司法专业职能外,还要主动承担教育、矫正、预防、维权等特殊功能。”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说。

        他表示,检察机关要与共青团组织密切沟通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研究探索建设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同时,注重研究制定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规范,推动专业力量培训培育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说,下一步,要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承接机构向相关未成年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并协助开展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社会调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临时安置等工作。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要在资金支持、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完善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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