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生民政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民政事业在改革创新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政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各地根据国务院部署,全面建立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研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方法越来越科学,制度越来越暖心,从而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2014年,国务院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首部覆盖范围全面、体系完整的社会救助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自此,各地民政部门努力工作,使各类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2013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8400多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9.2%、14.7%。目前,我国每年有近5000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1000多万人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民政部持续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将1813万建档立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
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最需要关爱和保护的现实需求,民政部牵头成立专门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让1.8万多名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继续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惠及32.2万名孤儿。拓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累计为12.2万名残疾孤儿免费开展手术矫治和康复。
完善基本社会服务
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完善服务方法,让服务对象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数十项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6.3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46.3万张,民办养老机构的比重达48%,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同时,为让广大老年人住得更安心、顺心、舒心,民政部会同有关部委开展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养老院涉及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90%以上得到了解决。
同时,全国所有省份已建立高龄津贴制度,30个省份建立服务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护理补贴制度。各地积极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责,将符合条件的454.7万农村特困人员和27.7万城市“三无”人员纳入政府供养范围。通过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和多部门共享,婚姻颁证服务广泛推行。民政部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对殡葬领域存在的乱象,深化殡葬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滥占耕地林地建墓、殡葬服务市场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违建违规超标经营性公墓1407个,查处158家违规收费殡仪机构,有效规范了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社区是社会基本单元,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民政部大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各地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把更多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8.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43.7%,社区对居民群众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社区工作者竭诚服务,将更多矛盾问题化解在社区,提升了社区的凝聚力、向心力。
为推动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成为普遍共识,“有事会商量”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充满活力。
为帮助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民政部不断完善扶持发展政策,2013年以来先后投入11.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引导带动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党建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抓手,基本实现全国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贯彻实施《志愿服务条例》,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2万家,注册志愿者1.1亿人,形成了一支人数超百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社区建设、慈善公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