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史,关注的对象是历史中的生活日常。劳动,作为日常生活的基本构成,可以成为观察西欧中世纪的一个切入点。
中世纪对劳动的态度,源于圣经传统。早期教父神学认为劳动是对人类堕落的原罪的惩罚,中世纪早期此类观念相当盛行。从9世纪开始,劳动逐渐得到教会的肯定乃至赞美。使徒保罗说过:“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保罗的箴言得到13世纪的布道士雅克·德·维特里的回响:“不劳动者不得食。”劳动的重要性不限于吃饭,还有灵魂拯救。本笃会会规专门论及劳动的必要性,强调要拯救灵魂,必须劳动。12世纪有作家认为,劳动是“甜蜜和令人愉快的”,是原罪的解毒剂。中世纪的三等级理论,甚至将劳动者与祈祷者、作战者相提并论,成为不可或缺的第三等级。
整个中世纪,专门论及劳动的文献甚少。正如雅克·勒高夫所云:“劳动和劳动者,在那个时代超出了大师和文化生产者们的关注范围。劳动那时并非是一种‘价值’,甚至没有词汇指称它。”不过,总有些不经意的历史遗珠,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劳动这一主题。
11世纪的古英语作家埃尔弗里克的对话作品中,农夫这样诉说:“我劳动非常辛苦。我黎明就得外出,把牛赶到田地里,给它们套上犁。……在给牛套上犁,固定好犁头和犁刀之后,每天我必须犁耕一英亩或更多土地。”农夫还说,“我有个男孩,他帮着用木棒赶牛。他的嗓子因为寒冷和吆喝而沙哑”。这段文字,不难使读者去想象中世纪劳动的具体场景。14世纪英国兰格伦的《农夫皮尔斯》是针砭时弊的劝谕长诗,诗中穿插着对劳动的细致描写。例如,皮尔斯“带上他的犁队去翻耕土地”,“我开沟、挖地,按他的吩咐干活,时而播种耘田,时而收割打晒”,“凡谁能帮他犁地,松土或播种”,“人人都将纺线施肥,埋头苦干”,“既为他种地,又为他饲养牲畜”,“用来套车拉粪到田里施肥”,……兰格伦的文字,呈现的劳动场景更为全面,劳动内容则包括一年四季的耕田、播种、耙地、施肥、收割、打场等环节。
13、14世纪的《时祷书》则从时间上更为直观地将劳动的日常性表现出来。《时祷书》本是为基督徒祈祷准备的读物,其中的插图清晰描绘了农业劳动的季节性。三月之时,画的是农夫用犁队耕地犁田。六月之时,画有男女劳作者用大镰刀和草耙子收割和堆积饲草。八月之时,画有劳作者收获谷物。十月之时,画有女人播种,男人骑马耙田。十二月之时,画的是劳作者打谷和扬场的情形。一年四季的劳动画面,都历历可见。除了图画,更有专门的文字指导农业劳动。13世纪英国的沃尔特等人的《农书》,是关于庄园地产管理的著述。作者极有耐心地告诉读者:在犁田的时候必须犁沟要小、犁垄要窄,因为宽大的犁垄容易导致播撒的种子裸露;种子撒下后,应该耙田松土覆盖种子,使之能够生根发芽;还要注意挖沟排水,整地除草,以保障作物的顺利生长;收获季节则要注意必须在圣诞节之后打场,“要精收细打,颗粒归仓”。作者关于劳动的知识,诸如犁地、耙地、播种、制肥施肥、给土地排水、收割谷物、打场收藏等一年到头的农业劳动,书中都有较为生动的描述。
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世纪的劳动日常,自然不限于前文所述的劳动概念。劳动的日常还须从更为深刻的社会实践中去了解。中世纪是一个宗教社会,于是劳动多与上帝以及教会产生关联。如圣约翰节是除草的日子,圣米迦勒节是收获节,圣诞节是打场节。同时,教会的安息日或者其他宗教节日,禁止人们参与劳动,违者会受罚。教会宣称,劳动能够拯救灵魂。《农夫皮尔斯》中强调劳动者将会被赎罪:“世上所有靠双手劳动的雇工,他们凭手艺挣钱……其赎罪券将与皮尔斯的相同。”劳动也具有惩恶之功。中世纪对于违反教义教规的信徒,往往用体力劳动来惩罚。但丁的《神曲》中,炼狱的第四层是惩罚懒惰者的地方,被惩罚的灵魂在没命地奔跑,一边还讲述着勤劳者的光辉事迹。
中世纪也是一个世俗社会,有等级乃至阶级。中世纪的劳动,自然就有其世俗性。英国牧师约翰·保尔曾这样质问:当亚当耕种、夏娃纺织,那时谁是绅士?这是试图以劳动来定义社会的平等性。然而,劳动并不平等。妇女的劳动,因性别差异会被另类看待。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因身份等级也会受到歧视。庄园制度下非自由的农奴,每周要为领主无偿耕种土地三天,称为周工。农忙时还有额外的劳动,此为献工。在此,劳动成为地租的一种形态,即劳役地租。劳役性质的劳动,是无偿的,也是强制的。劳动的主体是农奴,如何劳动却由领主支配。在劳动季节,农奴必须先完成领主地产上的劳动,然后才轮到自己的份地。农夫皮尔斯接到领主楚斯(真理)的命令,他就必须按吩咐劳动,不敢有半点违抗。故13世纪的英国法学家布拉克顿如此表达:当天晚上不知道明天早上要干什么,其人必然是农奴。农奴也会起而反抗,诸如怠工、破坏领主的财产以及逃亡,领主则采取镇压措施。沃尔特在书中多次建议对劳动的农民进行监视,有图画展现了以棍棒武装着的监工们暗中监视的情形。在1350年—1352年间英国约克郡维克费尔德庄园的法庭档卷中,提及农民被罚款的许多事例。如有人偷偷砍伐领主的树木而被罚款,有人因未能及时疏浚沟渠而罚款,有人未能替领主收割谷物而罚款。
中世纪的劳动日常,是日常生活史的一个剖面。人们习惯性地认为,既然是日常那就很容易理解和把握。然而,日常生活并不自明,也不太容易从历史本身来把握。正如德国历史学家汉斯-维尔纳·格茨所言:“鉴于史料的原因,极不可能描述出一个生动实际的、可靠的、符合我们提出的问题的中世纪早期的日常生活史。因为,那个时代的人追求一种完全不同的目的,从不会为了记述而记述日常生活;相反,对日常发生的事情全然不感兴趣。”既然日常生活往往为人们所忽视,那么日常生活史就容易表现为史家带有某种想象的重构。对于这样的历史日常,书写者应该保持足够的警醒。
(作者:黄春高,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