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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

    给消费者更多向“霸王条款”说“不”的底气

    作者:斯远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20日 02版)

        【网言】   

        据新华社报道,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购房买车、旅游出行时,应警惕各类“霸王条款”,拒绝被“套路”,及时依法维权,向“霸王条款”说“不”。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每每戳中消费者的痛点。“霸王条款”恣意横行,不排除商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故意向消费者遮蔽信息的因素,也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缺乏足够的维权底气。一方面,个体的消费者天然处于交易弱势,信息、资源难以与商家抗衡。即便提出诉讼,旷日持久的官司也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监管缺位是重要原因。想让消费者有向“霸王条款”说“不”的底气,监管部门不能止于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警示,而应当尽职履责,依法规范商家拟定的各种消费条款、格式合同,该修正的修正,该清理的清理,对屡教不改的商家不妨施以经济、行政处罚。只有彻底铲除“霸王条款”生存的土壤,才能让消费者把钱花得明明白白。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斯远 摘编: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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