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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13日 星期三

    “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

    ——最高人民法院等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答记者问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13日 02版)

        【新闻发布厅】

        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基本解决执行难“看得见、摸得着”

        “执行就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到实现。比如说,判决书判决要还钱,那么使这个钱能还到申请执行人的手里,这就是强制执行。”在回答记者提问前,刘贵祥通俗地解释了什么是执行。他说,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案件井喷式增长,一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人民群众称之为“执行难”。

        解决执行难,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经过这场攻坚战,现在的执行工作和3年前相比有了哪些变化?面对记者的提问,刘贵祥从5个方面进行了概括:第一,构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齐抓共管,奠定解决执行难前所未有的社会基础。第二,采取措施清理了一大批历史积案,还了执行程序中的旧账,卸下了历史包袱。第三,推进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破解执行中查人找物、规避逃避执行、执行管理和财产变现的“四大难”。第四,在规范化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打造信息化数据铁笼和制度铁笼,给执行权划定“高压线”。第五,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结率90.4%。这3年执行案款,也就是装到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元,同比增加了71.2%。由于执行环境的变化,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也在提高。”刘贵祥用一串数据列出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

    让“老赖”无法可躲、无处可藏

        转移、隐匿资产,还享受着高消费的生活。对这种教科书式的“老赖”,老百姓深恶痛绝。刘贵祥表示,制裁这种恶劣行为,首先就是依法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手段。近几年,通过打击拒执罪,判了1.3万人。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符合条件的,司法拘留50.6万人,最近3年对3.4万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其次,推进联合信用惩戒,有1000多万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最后,构建“立、审、执”衔接机制,解决一些利用关联公司和股东关系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

        现在街头的电子屏幕、“老赖”地图等经常曝光一些“老赖”信息,这么做是否会侵犯隐私呢?葛晓燕指出:“隐私权是一项基本权利,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执行工作中也严格依法保护。但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

        葛晓燕表示,法院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而只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以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公开的内容也严格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即使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法院在公开的时候,也会采取技术性处理,尽可能地保护隐私。

        “实践证明,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葛晓燕说。

    民生案件“执”争朝夕

        农民工讨薪、交通肇事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执行案件,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民生无小事,吴偕林表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攻坚的一个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多年来从理念、机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对全国法院给予指导、提出要求。

        吴偕林介绍,福建法院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2018年,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3.3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2.67亿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金额达到3.65亿元,惠及1.8万余人。自去年开始,福建法院还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除了传统的执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险的力量,来拓宽救助的资金来源。下一步,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坚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线,“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

    咬定“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放松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实现预期目标,但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

        “我们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还是心中有数的。”刘贵祥在回答提问时坦承,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虽然能够实现“一网打尽”,但是实践中还存在着“鱼不在水里”,也就是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现象。此外还有很多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部门没有进行网络化对接,导致实施效果不理想。

        “有些地方还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还存在作风不正甚至违法违纪的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此外,我们还有许多历史性的案件没有彻底消化干净等。”刘贵祥指出,必须咬定“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放松、不懈怠、不动摇,持续发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久久为功。

        刘贵祥表示,最高法已制定推进解决执行难的五年工作纲要,从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模式改革到整个信息化升级换代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有关方面目前也在着手制定从源头治理执行难的方案和意见。他指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推进完善强制执行的立法体系,此外还将推动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探索制定个人破产制度。

        “总的来说,我们对整个执行工作的下一步推进有一个全盘的考虑,而且会更加发力,绝不会减弱现在的工作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刘贵祥强调。

        (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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