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事关教育现代化全局的关键节点。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办、国办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为新时代开启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改革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国家将积极支持区域教育改革试验,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近年来,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机制不断完善,高校之间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不断增加,合作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在广东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数量不断增长,但三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广度深度和层次水平仍需拓展提升,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共建共享平台仍需创新完善。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需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基础支撑和动力引领作用。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在总量约150所高校的布局中,香港有5所高校位居全球排名前50,澳门的旅游教育等学科专业水平高居全球前列,广东高等教育体量庞大且拥有完整的学科布局和产业链。借助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契机,可以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各自优势,构建优势互补、联系紧密、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教育合作机制。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搭建更加完善、更为开放的平台。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共建一批高精尖研究中心和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中心,构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促进高等教育相关的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动,鼓励三地高校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职业教育是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升级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高地的重要途径。相关数据显示,珠三角内高职院校数量占全省比例的81%,每年大湾区内职业教育毕业生达数十万人。粤港澳三地的职业教育各有特点,香港在管理机制和专业认证等方面具有国际视野,澳门在旅游教育培训方面独树一帜,广东在规模、结构、就业市场上则更胜一筹。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有利于实现三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共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应用型人才支撑,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活力。但从当前现实看,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三地职业教育合作还相对松散,合作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指出,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创新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方式,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离不开体制机制的创新。如:积极探索内地专科层次教育与香港副学士学位教育的互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学生到香港高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专升本的机会提供条件;探索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特点的跨境校企人才培养新机制,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合作,主要包括粤港澳三地中小学校之间、教师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通。从学校的交流互通看,鼓励粤港澳三地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研究探索三地幼儿园缔结“姊妹园”。广东省是最早实施“姊妹学校”缔结计划的内地省份之一,2005年广东省和香港、澳门签署了缔结“姊妹学校”协议。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与香港教育局再次签署了《粤港“姊妹学校”合作协议》,将粤港澳“姊妹学校”缔结计划作为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合作的品牌项目重点推进。截至2018年年底,粤港澳缔结“姊妹学校”共850对,涵盖了大湾区的9个内地城市。同时,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并提供寄宿服务,以解决港澳子弟在当地读书及升学问题。从教师的交流互通看,《规划纲要》指出,研究开放港澳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到广东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
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共享发展,改善民生,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原则。反映在教育方面,就要加强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与此同时,《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这应该成为今后的研究重点与推进着力点。
(作者:汪明,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