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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让假慈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作者:本报记者 任欢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22日 04版)

        【诚信建设万里行】    

        慈善事业凝聚社会爱心。慈善领域如果出现诈捐、骗捐、冒用慈善名义等行为,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对社会诚信将造成巨大损害。为此,作为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加强监管和服务,促进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有关部门一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严管就是厚爱。作为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是民政部的重要职责。”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为推进慈善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慈善捐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发改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慈善捐赠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慈善捐赠领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范畴。

        据了解,截至2018年年底,民政部先后将58个慈善组织列入守信红名单,8个慈善组织列入失信黑(灰)名单,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在联合激励和惩戒、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对有关社会组织起到了示范和警示作用。

        “同时,民政部对慈善领域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出动,准确出击。不仅挽回了人民群众的损失,挽救了慈善事业在群众中的形象,也使一些慈善组织能够及时认识到其违规行为危害性,及时中止或补救。”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8年,民政部又下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监管的通知》,部署地方民政部门通过全面排查、依法查处、严肃规范等方式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并组织民政部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开展自查。”

        “下一步,民政部还将继续加快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曝光机制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信用管理手段的应用,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动,推进慈善领域的失信惩戒措施落地,让假慈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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