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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8日 星期一

    “家长挪用压岁钱成被告”是堂生动普法课

    作者:李健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8日 02版)

        【网言】  

        每逢新春佳节,孩子们都会收到长辈给的压岁钱,这笔压岁钱到底是属于孩子还是父母呢?广东省广州市一对父子日前因压岁钱的归属问题引发纠纷,闹上了公堂。

        很多家长都像此案中的爸爸一样,觉得孩子的压岁钱是大人之间的“礼尚往来”,不把压岁钱当成孩子的私有财产。正因如此,现实生活中父母挪用孩子压岁钱的现象比比皆是。可压岁钱属于孩子获得的赠与,应归孩子个人所有。从法律角度说,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一经交付即不得反悔。爸爸将儿子名下的存款取出,侵犯其权利,孩子主张返还存款及利息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当然会予以支持。须知,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不过家长要告诉孩子:把压岁钱收上来只是代为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他们支配和使用。家长可以选择为孩子把钱存银行,或将压岁钱作为孩子学习的开支,以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金钱观和理财观,但切记不能随便挪作他用。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李健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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