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270起,缴获各类枪支851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余元。”这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
“专项斗争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8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13.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公安部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郭强表示。1月28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本报记者对话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副巡视员童碧山,了解2018年1月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
打击难度大,公安机关只有攻坚克难
黑恶势力犯罪与普通的刑事犯罪相比,具有很强的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和危害性,打击难度很大。“扫黑除恶,关键在办案。”童碧山表示,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专案攻坚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首要任务,也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记者了解到,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采取直接牵头侦办、挂牌督办、指定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长、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开展专案攻坚,先后挂牌督办48起重大涉黑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起。
为确保除恶务尽,公安部持续加大对涉黑逃犯的缉捕力度,2018年8月底对10名重大涉黑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目前已抓获9名;2018年12月初,公安部再次对299名涉黑逃犯开展集中缉捕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164名。
此外,公安部还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境外追逃行动,一大批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回国,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
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
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在专项斗争伊始,公安部就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了举报信箱、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为了发动群众,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缉捕被公开悬赏的重大黑恶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及时兑现奖励。
目前公安部扫黑办已接收群众网络举报88496条,电话举报55996条,来信举报49405件。针对这些线索,公安机关从全国抽调30余名民警开展核查会战,梳理出有效涉黑涉恶线索15445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开展核查,已从中打掉黑恶势力团伙269个。
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建立扫黑除恶信息平台,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部门通报、基层摸排、警情分析等多个渠道开展线索摸排。目前共摸排线索199266条,通过研判核查,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800余个。
2018年1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曾海燕指出,这些成绩凝结着广大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与牺牲付出。他们面对黑恶势力斗智斗勇、毫不退缩,不少民警英勇负伤,山东临沂史夫俊、河南濮阳张富臣、内蒙古赤峰王琰、广东揭阳林金城等20名公安民警牺牲在扫黑除恶第一线,他们用宝贵的生命守护了万家平安。
(本报记者 彭景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