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1日发布消息,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国非洲猪瘟前期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疫情呈点状散发态势,疫情总体可控。
非洲猪瘟防控是一个全球性难题。自2018年8月辽宁沈阳发现我国首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农业农村部及时采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措施,牵头组织协调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借鉴各国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先后41次召开部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视频会议,40次印发通知,安排部署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建立内部防控工作机制,加强本系统防控工作。应急管理部在有关省份消防总队组建机动队伍,强化培训演练等应急准备。多数部门建立了防控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及时通报信息,研判防控形势。农业农村部还协调指导京津冀3地推进联防联控升级,加快构筑生猪产加销一体化格局。
截至1月20日,全国有25个省份先后发生104起非洲猪瘟疫情,其中,家猪疫情102起,野猪疫情2起。目前,已有五分之四(83起)的疫区解除封锁,其中,河南、辽宁、浙江、安徽、吉林、云南、上海、湖南、湖北、江西、天津、北京等12个省市的疫区已全部解除封锁。上个月,新解除疫情数明显超过新发生疫情数;本月上中旬,新发生疫情数环比下降66.7%,疫情发生势头趋缓。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按照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指导发生疫情省份严格落实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所有已发疫情均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二次扩散。
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市场监管、公安、林草等部门,共同做好境外疫情防堵、疫情溯源调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生猪产品市场环节监测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各地按照养殖、交易、屠宰环节排查全覆盖,生猪养殖场(户)监测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监测排查。104起疫情中,有66起是主动排查发现的。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农业农村部门对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并与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生猪承运车辆查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全面暂停生猪承运业务,加强生猪产品寄递查验。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
为强化工作保障,财政部及时将非洲猪瘟纳入扑杀补助病种范围,督促地方财政落实经费保障。铁路部门有效保障防控物资运输,银保监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养殖、屠宰企业的资金支持,督促各保险公司及时足额赔付。上海市级财政对全市原种猪场先行补贴6个月生产维持性资金。
此外,农业农村部还统筹做好生产供给,并会同商务部指导各地做好产销对接,加强市场监测,确保猪肉市场供给。“目前,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领域的影响总体可控,全国猪肉市场供应总体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期间猪肉供应正常。”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