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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有情怀的环保执法人

    ——追记浙江省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奔

    作者:本报记者 张蕾 本报通讯员 高慧霞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09日 09版)

        一位年轻环保人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8年12月1日这一天。

        30岁的陈奔,生前是浙江省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队长。当天傍晚,陈奔带领大溪环境监察中队的队员外出办理一起环境违法案件,他要求嫌疑人下车配合调查,但嫌疑人拒不配合,反而驾驶车辆突然急转逃离,将站在车子左前方的陈奔撞倒并夺路狂奔。陈奔因受重伤而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当晚,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控制。此时,新婚不久的妻子还在家等待着加班的陈奔回来,不料却等来了噩耗。

        大溪镇是水泵业发达的工业重镇,上任伊始,陈奔便带着队友实地走访了辖区内100多个村子,摸清了1万多家注册登记企业的分布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耐心地督促他们整改。

        刘旭晖的公司成立于2016年。两年多的时间下来,他和陈奔已经相当熟识。“陈奔跟我们打交道时平易近人,很好接触。不过,对于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他却一丝不苟、非常严格。我们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他总是不厌其烦地给予解答,并且提出很多实用的建议。”

        2017年,陈奔和同事查获了一家非法电镀作坊,铜离子超标100多倍,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作坊老板被判刑一年多。考虑到作坊老板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支柱,陈奔自掏腰包给了其家属1000块钱补贴家用。

        “环境监察工作面临常人难以承受的各种压力,每次执法时,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回忆起陈奔,同事方成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是那种肯钻研的人,学习能力强,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条文非常了解。”

        从参加工作到牺牲,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5年,但陈奔却组织或参与环境执法行动2000多次,执法里程近10万公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近200起,调处环境信访案件150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涉案人数78人。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陈奔名列其中。

        一个人,是一个群体的缩影,是一种精神的象征。陈奔用年轻的生命,捍卫了自己挚爱的事业,也诠释着环保铁军几个字沉甸甸的分量。在他的身后,是千千万万正在基层、一线不舍昼夜、忘我工作的生态环保人,他们默默地守护着祖国的绿水青山,只为了心中那个坚定的梦想——无愧于职责,无愧于使命,无愧于时代。

        (本报记者 张蕾 本报通讯员 高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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