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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依法治校的关键几招

    作者:刘晓红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29日 06版)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在高校治理中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建立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价值基础上的规范。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也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方式,更是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招。依法治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应立足我国实际,完善法治体系,促进和保障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第一,依法治校应立足我国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扎根中国大地方显中国特色。依法治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尽管现代大学发端于西方,历经数百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但我国大学的现代化,不应全盘引进西方的大学治理制度和治理模式,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当然,扎根中国大地,并不是关起门来办教育,也要坚持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学治校经验,对标世界标准,助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教育“走出去”,争取国际话语权,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和参与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第二,依法治校应完善法治体系。依法治校之“法”,涉及两个层面。一是上位法层面,即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学校层面,即大学内部规章制度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法治的重要阐释,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校、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遵循。现代大学制度应符合新时代的法治要求,规范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建设符合高等教育内涵的学术体系与管理架构,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需要国家和地方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上位法,进一步明晰高等院校的法律界定,明确高校与政府部门、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关系,合理划分权力与责任义务界限。另一方面,在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大学应以章程作为学校规章制度的依据,科学合理确定校内权力(权利)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形成以章程为统领、有机联系、相互支撑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第三,依法治校应保障教育改革。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破除制约和阻碍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深化改革,法治先行。政府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保障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高校特色发展,增强办学动力,激发办学活力。高校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创新,敢于打破阻碍改革的制度桎梏,为深化教育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改革应彰显法治精神,以上位法和章程为依据,避免在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随意性和越出法治的边界。

        (作者:刘晓红,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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