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改革发展是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中国银行业因改革开放而壮大,建立了由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和合作金融组成的银行服务体系。中国银行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引入国际经验并与中国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拥抱科技,不断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40年改革开放再出发,银行业责无旁贷。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此,必须相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金融、社会主义强国金融。银行业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适应变化的环境和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不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天职。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银行业需要积极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帮助民营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
坚持以全面开放为方向。今年国家取消了外资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实行国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修订将给予外资银行更大业务经营选择权和灵活性。下一步将继续以我为主,持续扩大开放,加快实现大型银行战略转型,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好地落实“一带一路”倡议。
坚持以完善法治为引领。“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坚持在法治下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在金融改革开放中完善法治。结合金融监管体制调整,抓紧《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修改。加强监管协调,补齐制度短板。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坚持以鼓励创新为动力。金融创新应当遵循“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鼓励银行业探索信息科技手段,构建行业互联网金融生态;开发适应性强的金融产品,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
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底线。银行业要“练好内功”,提升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建设。监管部门要做好“看门人”“守夜人”,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交叉。坚持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刘福寿,系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