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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过期药处理路径少的问题应重视

    作者:郑山海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1日 11版)

        【光明时评】

        据报道,近日,一份针对基层用药保障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对于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尚未引起人们必要的重视,受访者中超过一半的人自行销毁过期药品,三成左右的人群选择随意丢弃。

        家庭产生的过期药有多大的规模?一份在2014年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但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据统计,目前中国每个家庭过期药品平均达到了215粒,因此产生的危险废物药高达1.5万吨。

        过期药品对环境的污染,堪比废弃的电池和塑料垃圾袋。过期药如果渗漏,会污染土壤,就算不渗漏,也会成为无法降解的垃圾。有专家表示,一粒过期药的污染,等同于三节废旧电池,足以污染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此外,过期药处理不当,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重新流入市场,形成更大的安全风险。但是,这些危害和风险,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

        虽然2016年8月开始执行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经将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药品,列为危险废物,但是,相关措施未能有效形成闭环。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作了明确要求,但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专门说明,也没有规定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更没有建立过期药品的回收制度。

        早在10年前,我国不少地方开始在居民小区设立过期药品的回收箱,并且每年回收的过期药品也在不断增加,这确实是一个很有益的尝试。但相比于药贩子的上门回收,或者直接扔在垃圾袋里,寻找药品回收箱还未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加之相应的安全与责任意识淡薄,该处理方式目前仍未成为主流。鉴于此,相关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大药品回收箱的投放和废弃药回收宣传教育,甚至可以通过一些经济上的鼓励措施,让过期药品专门投放成为一种习惯。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为什么我国的过期药品数量如此之多。应该说,这与我国目前很少实施药品拆零销售有很大的关系。不管是医院还是药店,购买药品都是以整盒或整瓶为最小购买单位,这导致很多患者每次就诊买药后,很难不产生富余药品,而这些药品是未来过期药品的重要来源。另外,因为缺乏社区医疗机构与家庭的互动,因此不少人倾向于储备药品备用,而这些药品未必是真正的家庭所需,最终很大概率会成为过期药。

        过期药产生多而处理路径少,让其关涉的给公共安全暴露在风险之中。各主体都应有所警醒,一方面规范过期药的处理,另一方面减少过期药的产生,多管齐下,让我们的生活和环境免受不良影响。

        (作者:郑山海,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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