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的执法成为常态,大龙湖景区水质变清了,景区品质提升,游客又多了起来。”广西南宁市上林县西燕镇党委书记韦伯永说。
上林县检察院检察长宁宇介绍,前些年,由于有人进行网箱养鱼,景区水质受到污染,游客纷纷“敬而远之”。在检察机关监督下,相关部门将大龙湖水域所有养殖网箱清理完毕,价值3000万余元的鱼货售罄,养殖户的损失降至最低。
近年来,广西各级政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司法改革,出台一项项惠民之举,落实一条条务实行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攀升。今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达96.12%,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0.69%。
法治利剑 保护群众安全感
2017年12月12日凌晨,两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广西容县至广东信宜市公路杨梅路段驾车互撞,随后发生打架斗殴。这一幕被群众拍下发到网上,引发舆论关注。
蹊跷的是,警方调查取证时,一些被害人宁可放弃治疗逃离医院,现场被砸毁车辆的车主也不愿认领。“这是一起涉黑案件。”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黄俊华说。经过一个半月的缜密侦查,两个涉恶团伙14人悉数落网。
“扫黑除恶需要秋风扫落叶的攻势和破釜沉舟的决心。”容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说。针对近年越发猖獗的金融案件,广西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和涉及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机构的经济犯罪活动;各级法院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惩治力度,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各级检察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依法快捕快诉;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力度。
关注民生 提升群众幸福感
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八桂大地处处天蓝地净,社会稳定和谐。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广西政法机关围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下足了功夫,取得了显著成绩。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开展食品“三小”整治,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监督抽样,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广西政法机关协同食药监部门,先后查处了广西茵曼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北海安琪妇产医院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销售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案,有效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区上半年共查办食药品案件4367起,罚没款6012万元。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针对自然资源遭遇破坏的情况,广西加大公益诉讼改革力度,截至今年8月,共收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34件,立案审查469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2件,公益诉讼成为维护环境和生态安全的利器。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表示,严惩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充分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
广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设法守住粤港澳水源的一方净土。金秀瑶族自治县是珠江流域上游地区最重要的水源地之一,也是保障粤港澳地区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关键地带。2016年,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林业、旅游等部门启动“森林人家”旅游品牌建设试点,为金秀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规划试点方案,越来越多的瑶族群众投身水源林保护与治理,从“水源林上的人”变成了“国家公园的人”。
周到服务 增强群众获得感
吉林籍创业人员孙鹤,因生意需要居住南宁,经常前往港澳地区。以前,孙鹤每次都要提前30天前去办理港澳签注。自“放管服”便民措施实施以来,孙鹤不需提供居住证即可直接办理签注,且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桂林市阳朔县兴坪镇赵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后,体弱多病的赵某无力承担家庭开支,阳朔县检察院为其申请办理了6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些都是广西司法机关助力民生保障,提升民众“幸福指数”的缩影。2017年以来,广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全区检察机关利用“大督查、大自查”等举措,多渠道、全方位排查和收集问题线索,一些“雁过拔毛”的村干部受到严肃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纪律保障。一份民意调查显示:在4万份问卷调查中,98.23%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96%以上群众认为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我们将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司法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司法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莫亦翔说。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