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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身份证照“多拍优选”,方寸之间显人性

    作者:王石川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4日 04版)

        “下回办证,我可以提高一下身份证照片的‘颜值’啦!”据公安部近日通报,自11月29日起施行的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从“丑哭了”的身份证照片,到“多拍优选”,选出最美照片,这是爱美人士的福音,更是制度性“福利”。看似不经意的细节变化,却折射出深刻的服务升级,公安部门越来越注重民众体验,越来越有人性化和人情味,堪称“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注脚。

        现实工作生活中,“以人民为中心”一直都是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工作指南。然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以人民为中心,需要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善于倾听民意,积极与民众实现良性互动,更需要在互动中不断改进工作,赢得民众信赖。

        身份证“多拍优选”,虽是小举措,却蕴含理念之变。身份证照片不好看,早已成为民众的一个“槽点”。调查显示,52.3%的受访者不满意自己的身份证照片,65.4%的受访者支持“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重拍”。如今,公安部门不仅顺应这一期待,更提升了民众的期待“阈值”——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自然深入人心,令人拍手叫好。

        身份证虽小,见证时代大变迁。众所周知,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回望身份证的发展史,可清晰感受到时代进步,特别是这几年与身份证有关的制度设计,更让人体会到制度变革不断给民众带来的便利。

        一个重要节点是,2015年,中央发布《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到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从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到规范证件制发程序;从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到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服务……可以说,每一项制度安排,都最大限度地以便民为落脚点,真正体现了“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身份证虽小,但方寸之间显人性,方寸之间见治理变革,方寸之间凸显理念进步。无论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还是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防止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及冒名挂失等问题发生……从本质上说都体现出职能部门越来越善于行使自身职责,也越来越尊重民意,尽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变革没有终点,便民没有句号。这几年,证照改革一轮接一轮,无不契合民意。如果说推出“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制度建设,体现了职能部门在“技术”上的奋发求进,那么推出“多拍优选”则温暖地回应了民心,体现出职能部门追求工作精益求精,在这两者的合力之下,民众势必更有良好体验,也更有获得感。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工作方法,不断瞄准民众痛点,不断满足民众合理合情的高期待,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就更有质量,带给民众更多的权利尊严。

        (作者:王石川,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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