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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重污染天气又来,污染防治一刻不能松

    作者:陈楫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27日 03版)

        11月25日,有关机构对京津冀地区将遭遇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作出了预警。据报道,11月24日至25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大范围的空气污染,其中京津冀中南部、河南中北部等地区普遍达到重度空气污染水平。24日12时,北京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预报,26日当天,北京市空气质量会达五级重度污染。

        今年入冬以来,北京已经遭遇过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这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都提醒人们,在治理空气污染、整治环境、修复生态方面,过去几年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任务仍然极其艰巨,已取得的进展也极易退步反复,因此,必须加快污染治理的节奏,加大环境整治的力度,让绿水青山驻留中国。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披露,24日相关方面已对纳入停限产名单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餐饮油烟单位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各类污染源587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4起,包括工地扬尘问题7起、工地露天焊接4起等环境违规违法事件。

        上述这些违规行为,固然是产生一定污染的原因,但是,从本次空气重污染地区及其污染程度的分布看,在京津冀地区,重化工业生产集中的地方无一例外是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点,并由这些点呈放射性向周边地区扩展,不同地方的空气污染程度随距离这些点的距离的增大而逐渐减轻。由此可见,在不可一刀切地将重化工业企业关停的情况下,必须想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在正常生产和防止污染之间达到平衡。

        当下中国的单位GDP产出所耗能源,仍然是发达国家单位GDP产出所耗能源的数倍之多。在中国经济总量与日本经济总量不相上下时,中国单位GDP产出所耗能源大约为日本的6倍。这个事实说明,许多中国企业,尤其是重化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仍然停留在粗放阶段,追求GDP数字的发展导向一时还难以转向。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除了技术方面的原因以外,企业面临的税费负担较重,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税费负担重,加大了生产成本,使得企业没有动力另辟成本空间使用防污治污设备装置,而是采用偷排偷放的办法来减少边际成本,尽可能扩大利润空间。

        因此,在为企业减轻税负时,应该将防污治污设备装置的使用,与企业尤其是重化工业企业的减税幅度结合起来,同时形成和保持对违规违法排放污染的企业予以惩罚的重压,形成正向激励机制,让企业尝到主动防污治污的益处。以税赋激励从源头上进行污染防治,要比从税款中拿出巨额治理污染费用再行治理的效果好得多。将企业的税赋与其防治污染的努力及其结果结合起来,不仅可以将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前置,也可为企业腾出防治污染的成本空间。

        环境质量问题,关乎人们的生存质量,空气质量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环境保护已经成为重大和首要的民生问题。在防止污染、整治环境、修复生态过程中,不仅要有硬措施,对那些罔顾公众健康、违规违法的污染制造者严格依法处置,同时还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对生产性的实体企业予以激励,为企业研发、购置、使用环保设备,使用相关装置留有充分的成本空间,这样才有可能在常规生产、正常排放与环保达标方面形成平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者:陈楫,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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