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60年·壮美新广西】
村集体经济薄弱是广西贫困村的普遍现象,不少村是无任何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不但制约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削弱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针对这一状况,广西制定加快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财税、土地、金融等各方面帮扶力度,各地采取创新举措积极发展贫困村村集体经济,让一个个“空壳村”变成“实体村”。
“输血”与“造血”并举
在贵港市平南县上渡街道下石村,千亩黄金百香果示范基地硕果累累。“这是‘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取得的成果,预计今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村支部书记梁堂中说。
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平南县“输血”与“造血”并举,大力发展“一乡一品、一村一业”,探索出“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等模式,鼓励相邻村联合建立产业基地,通过租赁经营、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经营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村民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民工程队,今年村集体经济稳定收入3万多元。”寺面镇罗泉村支书覃威告诉记者,全村31个自然屯有4个工程队,每个工程队约20人,大部分来自贫困户家庭,既增加家庭收入,又为集体经济作贡献。
为确保“肥水不流外人田”,平南县将投资额低于50万元的扶贫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项目,交给农民工程队承接施工,由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全县79个贫困村组建农民施工队33个,累计承接村级建设项目322个。仅“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模式,年内预计将为全县村级集体增加收入100多万元。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关键还是要抓住‘人’的因素。”平南县县长蓝胜说,平南县先后选派21名驻村工作队分队长,79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556名驻村工作队员,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同时,大幅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村党组织书记最高达2540元/月,最低为2335元/月,提振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孵化器激发集体经济活力
近日,在贵港市覃塘区村集体经济孵化器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首批2宗集体山林交易项目成功签约。其中东龙镇京龙村集体山林出租项目由底价5.5万元上升至24万元成交。这是该区村集体经济孵化器“孵”出的第一批“金蛋蛋”。
“我们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展村集体经济孵化器,提供资金、技术、种苗、培训、销售、交易等要素支撑,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覃塘区区委书记孙睿君说,通过整合各村资源,以合作社形式“抱团”对外招租或与企业合作经营,并通过金融部门抵押融资,增加资金量,推动产业振兴。
作为孵化项目之一,汉世伟现代化养殖项目投资7.5亿元,在覃塘区3个村新建养猪场,周边14个贫困村投资421万元入股,每年按投入的10%比例获得租金。
目前,覃塘区已孵化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包括种猪养殖、黑木耳种植、百香果套种柑橘和富硒百香果种植等4类,涉及25个贫困村。这些孵化项目统一通过电商销售,省却了村民的后顾之忧。“我们只管发展好产业,销售的事由村里‘包办’,既省心又放心。”三里镇双凤村村民覃安庭说。
依法维护村集体权益
“这些合同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重新签订。”在钦州市浦北县安石镇新塘村审查清理村集体经济不合法、不公平、不规范合同(简称“三不合同”)时,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温桂亮严格把关。
“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起来,很大原因是集体资产违规租赁造成的。”浦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永冲说。针对部分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被侵占、订立不合法长期合同或发包价格过低等现象,浦北县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契机,结合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攻坚行动,打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官垌镇群生村一片集体山地,被某承包商以低价租赁长达90年。浦北县多部门组成的清理规范指导小组进行联动协调,督促双方重新签订合同,确保了村集体资产资源合法合规开发经营。
“通过坚持党建引领‘1+2+N’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同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杨永冲说。目前,浦北县已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莫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