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电梯奇葩收费 粗疏的公共服务须纠正

    作者:胡印斌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2日 02版)

        【网言】  

        据报道,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某小区居民反映,他们每月交物业费,但坐电梯还要单独按次刷卡收费,0.15元一次。物业管理处表示,这是经过物价局审批的。

        居民购房入住小区,都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部分基金很大程度用来维护电梯运营。其次,居民每个月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同样包含了电梯等公共设施的运维管理。此外,电梯井所占的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居民已经为电梯面积买过单。在此基础上,如果再按次收费,就好比大票套小票,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这样的收费逻辑,当地物价局竟会审批通过,实在令人意外,恐怕不能仅仅说物价部门糊涂,这背后的真实原因也值得考究。回归到这一奇葩的收费事件上,也再次表明了一些地方在公共治理上的粗疏与草率,甚至公然违反规定,造成民众的不信任。对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而言,长此以往,很多公共事务都会越发不可为。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胡印斌 摘编:刘昀昀)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