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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作者:陈炜伟 安蓓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1日 03版)

        【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政策举措。围绕座谈会相关内容,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使民间资本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

        记者:民间资本是我国投资的主力军,如何更好地为民间投资清障搭台?

        宁吉喆:今年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持续保持回升态势,增速保持在8%以上,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约60%,成为投资增长的主力军。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进一步调动了民间投资积极性。

        下一步,要积极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巩固民间投资良好增长势头,重点是抓长效、优服务、清障碍。

        抓长效,就是每年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对已公开推介的项目,明确支持措施,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使民间资本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

        优服务,就是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力度,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全覆盖,全方位提高投资服务引导水平。

        清障碍,就是继续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重点投入国家重大战略及补短板领域项目,鼓励各地借鉴有关地方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银税互动”等做法,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

    尽快启动第四批混改试点 为民企参与改革提供更大空间

        记者: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下一步,推进混改还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宁吉喆: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率先开展混改试点,截至目前已推出三批共50家混改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了混改企业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也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发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释放更大空间。

        ——扩大试点范围。在做深做实前三批50家混改试点基础上,尽快启动第四批试点,持续释放试点示范效应。

        ——用好民间资本。重点在充分竞争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企业股权结构优化,促进企业治理结构优化,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完善配套政策。出台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措施,完善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相适应的市场化薪酬机制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探索适用于“混改后”企业的国资监管新模式。

    全方位推进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

        记者:在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还有哪些实招?

        宁吉喆: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全方位推进产权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相关工作。

        ——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完善财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推动在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上取得更大突破,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

        ——强化政务诚信。推动地方政府强化诚信履约意识,切实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目前,我们正会同全国工商联,研究共同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切实推动解决一批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权益受损的问题。

        ——保护知识产权。推动修订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对侵权者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在更多创新活跃地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维权保护的便利性,降低维权保护成本。

        ——加强政商沟通。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政策文件,推动各地方、各有关方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家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做好“六稳”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记者:如何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宁吉喆:要做好“六稳”综合工作,扎实推进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各项部署,保持国内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使广大民营企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把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以及就业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结合起来,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

        此外,要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这里,我重点介绍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负面清单。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在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指标体系、健全评价机制,在部分省市县区全面推开营商环境评价试点,2020年在全国推开。着力构建项目先建后验、合法权益损失补偿、长期帮扶服务等制度,大力推动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征集到的办事堵点问题,为中小微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是减轻税费负担。围绕税费负担重、政策获得感不强等问题,着力增强政策含金量,深化增值税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减负政策带来的好处。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陈炜伟、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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