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留学生和成人教育为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
3. 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 非北京户籍引进学科带头人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社会人员一般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档案在北京市。
二、岗位需求
需求岗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 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计划中所留邮件地址主要用于问题咨询,各类岗位应聘者报名需登录招聘系统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部)联系。
2. 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3月31日。
3. 岗位要求
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招聘计划”。
(二)遴选程序
专任教师岗位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部)简历筛选、学院(部)面试(试讲)和学校审核。
1.学院(部)简历筛选
学院(部)简历筛选由招聘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名单。学校正常补充师资原则上招录应届毕业生,对于优秀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如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大学术潜力也可申报,聘用岗位级别由学校基于应聘者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评估确定。
2.学院(部)面试(试讲)
学院(部)面试(试讲)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面试(试讲)旨在评定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科研成果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者所属学科的教授、学院(部)学术委员主任和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全程录像。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3.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科研成果、学术能力和潜力,采用票决制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
(三)体检
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有岗位进行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四)公示
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10-83952128
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