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强收“蹭暖费”究竟错在哪儿

    作者:斯远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08日 11版)

        【网言】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如果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蹭暖费”只针对在此居住而不开通暖气的住户,并不包括未入住的业主。

        有居民蹭暖或许是事实,但物管收取“蹭暖费”并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也不适用主体。如果将“蹭暖费”合法化,大家都不愿意缴纳全部取暖费,如何继续供暖?若处理不得当,收费流向不清晰,还会让人心生反感。目前当地表态要深入调查,但愿能尽快给民众一个说法。要解决采暖居民、供暖公司和物业等方面现实存在的矛盾,需要明确缴费范围以及豁免标准,并进一步改善供暖方式。比如,加快实施分户供暖的步伐,对暖气使用实施精准入户。这些年,每到供暖季,围绕“热不热”争议不断,各种维权次第上演,民众利益、企业利益与政府干预之间往往也争讼不断。凡此种种均表明,供暖需要更精准、服务需要更优化。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斯远 摘编:孙晓)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