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科技】
如何看待日本科技实力一直是学术界和网民争议的话题。近期有观点认为“日本在科研领域已进入‘中年危机’,下滑非常严重,不仅难以望及美国、中国项背,甚至落后于英国和德国”,这种说法有失偏颇。事实上,日本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过渡期,正在努力从资本密集型经济向知识密集型经济转变,因此,其一些科技创新评价指标及世界排名出现小幅波动实属正常,并不能说明其科技实力落后了。
日本科技竞争力依然强劲
事实上,无论从科技投入来看,还是从科技产出来看,日本仍然保有强大的科技竞争力,而且未来其科技发展后劲并不会减弱,呈稳步前进之势。
在科技投入方面,日本总务省发布的《2017年科学技术研究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日本研发经费总额约为1847亿美元,与前几年相比基本持平,仍排名美国(5029亿美元)和中国(4088亿美元)之后,位居世界第三。日本政府科技相关预算规模一直保持在4万亿日元(约合325亿美元)以上,近两年还呈现出微增趋势。日本研究人员数量2015年达到86.7万人,排在中国(161.9万人)和美国(138万人)之后,但日本每万名劳动力人口中的研究人员数量为140人,始终位居世界第一,远超美国的86人和中国的19人。另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日本大学入学人数从2006年的60.3万人增至2016年的61.8万人,升学率从45.5%升至历史最高水平51.5%。2015年,日本开始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中选择自然科学的分别占65%和71%。
在科技产出方面,日本科学技术和学术政策研究所发布的《科学技术指标2017》报告显示,2013-2015年日本论文发表量均值为64013篇,排名世界第四,10年前,日本曾排名世界第二,现被中国和德国赶超,但是从引用论文的专利族数来看,日本长期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2015年,日本获得的专利授权数为27.1万件,第一次被中国的28万件赶超,离开其长久占据的世界第一宝座。日本技术贸易收支比2015年为6.55,远远高于英国的1.93、美国的1.47和德国的1.34。日本知识产权收入从2005年的8.71亿日元增至2015年的34.95亿日元。另据日本中小企业厅统计,日本企业生存率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从创业5年后仍然存活的企业占比来看,日本为81.7%,而美国和德国分别仅为48.9%和40.2%。2017年,日本有51家企业跻身《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虽然数量上不及美国的132家和中国的115家,但日本上榜企业主要分布在创新能力较强的电子通信和汽车制造行业,相形之下,中国上榜企业主要分布在金融、能源、炼油采矿、房地产等行业。
日本政府通过深化科技改革促进创新
在当前大变革、大转型时代背景下,日本政府除采取很多财政金融举措谋求经济复苏外,还积极探讨和推出一系列科技改革措施来促进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迎接“第四次产业革命”浪潮,力求实现其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转移。
(一)强化政府统筹领导力,一体化推进科技政策和创新政策。为集中发挥创新潜力实现经济复兴,日本政府2013年6月发布了《科技创新综合战略》,明确了科技政策与创新政策一体化推进的改革方向。为此,2014年,日本政府重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成立“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CSTI)”,加强统筹协调,消除部门条块分割,强化官产学研合作,加快实现从“基础”到“投产”的创新。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设立“科技创新预算战略会议”,由内阁府科技政策担当大臣组织各省厅共同讨论编制科技预算案,随后交由CSTI审议并决定,确保预算得到有效配置;二是建立“科技重要政策行动计划”制度,确保政策目标得以实现;三是选定和实施跨省厅、跨学科和跨产业的“战略创新性创造项目”(SIP),建立核心创新模式,促进相关各方积极参与解决社会课题,创建新市场和促进就业,强化产业竞争力;四是设立支持高风险、高影响研发活动的“创新性研发推进项目”(ImPACT),利用尖端研发成果推动产业和社会变革,鼓励尝试,宽容失败,避免急功近利。
(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对国立研发法人机构进行试点改革。日本政府认为,其国家创新体系效率不高的主要症结在于实现研究成果商业化的中介桥梁机制还不健全,需要根据本国特点,明确各主体职能,构建有助于促进创新的体系。因此,日本政府选择在两家应用研究型国立研发法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简称产综研)和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进行试点改革,以充分发挥其桥梁作用,并适时跟踪和评估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向其他研究机构推广。产综研效仿德国弗朗霍夫协会模式进行改革:一是将应用研究过程细分为前后两段,产综研前期从政府获得资金开展研究,后期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研究,最大限度地提高商业化参与度;二是将从企业获得的资助额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并引进激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研究预算;三是在应用研究前期,根据未来产业需求集中开展研究,设立技术市场会议和创新协调员,促进沟通,强化市场化导向;四是通过交叉任职制度、互设研究室、研究助理制度等,与大学加强合作,积极从大学获取技术资源。日本政府效仿德国弗朗霍夫协会模式,对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进行改革,鼓励该机构在应用研究后期从企业获得委托研究经费,并以此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同时强调在应用研究前期,根据未来产业需求集中开展研究,强化市场化导向。与此同时,NEDO效仿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模式对研发项目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强化其中介桥梁职能和战略决策职能。NEDO致力于推进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不同技术路径展开竞争,必要时,采取灵活判定方式推进研发和创新。NEDO设立项目经理,赋予其研发管理权,同时成立技术战略中心,制定产业技术和能源环境技术战略,进行重点项目规划,为经济产业省提供强有力的战略决策支撑。日本政府选择国外两种不同模式对产综研和NEDO进行改革,意在立足本国实际,设计、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需求、资源状况和发展目标的国家创新体系,在交叉任职制度、产学合作模式、绩效评价标准、知识产权处理及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借鉴,并非全盘照搬。
(三)倡导官民研发投资合作,拓宽研发资金渠道。为了实现GDP达600万亿日元的经济目标,日本政府在《科技创新综合战略2017》中提出,切实推进《科技创新官民投资扩大计划》,为此,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设立“科学技术与创新官民投资扩大推进费”,确定官民共同推进的重点研发项目,以政府研发投资为本,吸引民间研发投资。此外,日本政府将持续推进大学和国立研究机构改革,促使其从“运营”转向“经营”,培育捐赠文化和环境,扩充土地、股票等评估性资产捐赠,提高国立大学资产利用率,鼓励其与孵化器企业建立租赁关系,促进组织之间开展真正的产学合作,通过风险投资人士实现技术种子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
(四)通过生产力革命,强化产业竞争力。根据《日本再兴战略2016》和《未来投资战略2017》,日本政府正从三方面着手进行生产力革命,以求强化产业竞争力:一是促进对中小企业和小型创业者的投资,加大固定资产税和所得税减免力度;二是通过减税25%鼓励企业加薪和增加设备投资,并对勇于挑战利用创新型技术来提高生产力的企业减税20%;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颠覆性创新,打造超智能社会。例如,2018年,日本政府将制定自动驾驶相关制度方针,扩大小型无人机产业应用规模,推行物联网和共享经济,促进信息技术和机器人技术的广泛应用,从而实现第四次产业革命;系统设计健康、医疗和护理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快远程医疗制度建设,实现健康立国;对竞争性研究经费制度进行改革,便于青年研究人员获得研究经费,同时增加面向青年研究人员的教职岗位。
中日技术合作挑战与机遇并存
迄今,日本科技实力在国际上仍占据领先地位,其核心竞争力依然强劲,未来发展潜力不容小觑。日本因地震等自然灾害较多、加上岛屿国家资源稀缺,其国民性格中早已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危机意识,遇到困难和挑战就会表现出其独有的发展韧劲。从日本政府近年来不断推出的科技新政可以看出,日本正积极通过科技创新来实现经济复兴,并为未来实现超智能社会(社会5.0)和第四次产业革命做准备。
为了加强对高技术领域投资贸易的监管,防止可能用于军事的高技术流向海外,2017年5月,日本国会审议通过了《外汇及外国贸易管理法》修订案,规定日本出口用于飞机机身和离心分离机的碳纤维及大功率新型半导体等高级部件材料和技术时,须提前取得国家许可,否则,最高处以10亿日元罚款;对于投资日本企业的海外企业和投资家,日本政府“一旦判定有损国家安全,将勒令中止向其出售股份”。
但是另一方面,为了从中国市场获取更多利益,日本政府近期将其对华政策基轴从“制约”转向“融合”。据日本财务省统计,2017年,受向中国等亚洲国家出口半导体和金属加工设备拉动,日本出口额创下仅次于2007年和2008年的历史高位,增至78.2万亿日元(约合1303亿元人民币),比2016年增长11.8%;日本对华出口额同比增长20.5%,达14.9万亿日元,其中,对华电子设备出口额达34222亿日元,半导体等电子部件出口额为10613亿日元,半导体制造装置出口额为7974亿日元,金属加工设备出口额为3619亿日元。
201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10月25日,安倍晋三首相时隔7年首次正式访华。访问期间,中日双方敲定今后的合作方向,如第三方市场合作、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等领域。双方在这些领域形成互补,并将在中日创新对话机制上就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等方面寻求合作。
(作者:王玲,系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政策与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