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有名的戏曲之乡,为发挥优势,以戏曲进乡村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我省在相关方面提供了切实保障。
省里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今年又将戏曲进乡村作为全省乡村文化振兴工作重点。全省1600多个乡镇和69000多个行政村中,建成综合性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的超过95%,配备戏曲演出器材和服装的达到80%以上。我们加大文化扶贫力度,促进农村戏曲演出阵地均衡化,连续3年落实1亿元支持贫困县村文化阵地提升,包括8600多个省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建成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自2014年开始启动“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采取“政府补贴、市场运作、院团演出、农民受惠”的运作模式,相继出台了各类送戏下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投入1.3亿用于戏曲进乡村工作。各市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如东营市设立了200万社会文艺团体演出资金,市级院团每场补助7000元,县级院团补助2000元,乡镇团队补助500元,实现了“一村一年五场戏”。
在大力督促各市落实乡镇文化站1~2人编制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送戏曲下乡,全省参加演出人员达到12000多人,日照市五莲、莒县等地的下乡演出100%为购买服务;加大戏曲下乡志愿队伍建设,全省县以上戏曲下乡志愿者机构有9500个,注册志愿者11万余人;在政策上鼓励庄户剧团发展,将其吸纳到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中来,全省戏曲演出庄户剧团5200多个。枣庄市按照每年扶持100个、每个庄户剧团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对全市庄户剧团实行奖补,使其成为国有院团的有力补充。
在各项政策措施保障下,近年来我省戏曲进乡村工作在数量、质量、效能、影响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2013年全省农村戏曲演出不足2万场,2014年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后即增长到2.4万场;2015年达4.5万场次;2016年达7.8万场,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7年突破8万场,行政村覆盖率达90%,观众逾5000万人次;2018年上半年已经超过4万场。
(作者:山东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