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张景华、董城 通讯员时秉乾)北京市年度积分落户工作日前进入公示阶段,申请人可登录相关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结果。今年原定的落户规模为6000人,对应的最低分数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为名单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可在2020年年底之前办理落户手续。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落户人员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二是年龄跨度大,其中年龄最大的58岁,年龄最小的31岁;三是行业分布广,申请人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各行业;四是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技术企业,23.4%的人员曾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拟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北京市对于违反诚信申报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将会严肃追责。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时,需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北京市积分落户在政策试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今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进行。积分落户作为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现阶段将与北京市其他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原有的其他落户渠道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