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从旧房搬新家,是棚户区居民多年的心愿。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棚改项目持续推进,累计帮助1亿多人“出棚进楼”。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棚改开工改造580万套。在10月1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总任务的92%以上。“棚户区改造的持续推进,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
“今年年底前,我们会督促各地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580万套棚改任务。”倪虹说。一方面,要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开工进度,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督促各地坚决防范和纠正棚改中的隐患问题。
“棚改实施过程中有一些地方想做好事,但是有的没有顾及自己的财政承受能力,盲目地扩大了范围,把一些项目覆盖到了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等一些房屋拆迁项目也纳入了棚改范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倪虹指出。
在保障工程质量方面,倪虹表示,住建部也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确保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全面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推行项目信息公开以及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确保棚改项目质量安全可靠,让搬进新居的群众住得更加放心、舒心。
既要建得好,也要分配公平。在倪虹看来,棚改是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确保分配公平是重要环节。“棚改实施多年来一条很好的经验就是公开,申请公开、分配公开,通过公开来接受群众监督,这是最好的方法。群众对公开分配的方式是认可和满意的。”
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如何理解“因地制宜”?住建部又将如何落实这一政策?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对象有自愿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也可以选择实物性的产权调换。“当地政府根据当地住房和建设发展的情况,对于采取货币化安置还是实物安置,会采取一定的鼓励性政策措施。比如,2015年有一些城市针对商品住房库存压力比较大的情况,采取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对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前一段去库存效果显现,现在有些城市商品住房存量不是很充足,就需要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精准施策,实施好棚户区改造,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倪虹说。
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新开工的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此,住建部将有什么新举措?
“会议提出的对于新开工项目要采取金融支持政策,我部将会同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落实会议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规范棚改金融的帮助和支持。”倪虹说。
倪虹强调,各地应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科学确定好2019年度棚改任务。“要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本报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