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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嘉兴:“三治融合”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本报记者 严红枫 陆健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08日 01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浙江省嘉兴市作为“红船精神”的发源地,积淀着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红船基因。2013年5月,嘉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自治,春风化雨;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润物无声。2017年,嘉兴首创的“三治融合”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作为沿海先发地区,嘉兴在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法治观念淡薄、社会道德滑坡、基层自治缺少空间等问题显现,传统社会治理机制面临严峻挑战。

        “三治融合”由嘉兴下辖的桐乡市高桥镇率先探索实践。面对利益诉求的日益多元化,如何正确对待利益分配?传统农民在向社区居民转变过程中,如何弘扬文明新风?高桥镇以道德评判团为载体进行破题。2013年,第一个村级道徳评判团在越丰村成立。

        村级道德评判团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道德模范代表组成,专门评判村里事情的对错、村民德行的好坏,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规范自己、管理自己。成立当年,道德评判团就参与了“四好家庭”“五有市民”评选全过程。村民都说,这样的评选结果客观公正,让人服气可信,这样的身边典型看得见、够得着、学得了。

        社会认可、群众肯定,高桥镇便在所辖村(社区)都建立了道德评判团,随后又建立了百事服务团和法律服务团,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各类生活和法律服务。

        嘉兴市总结推广高桥镇的做法,在村(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和道德评判团,吸纳乡贤、村民和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基层事务、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新气象。

        “三治融合”犹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死结。

        嘉善县天凝镇洪溪村曾是远近闻名的上访村,矛盾纠纷丛生。在推进“三治融合”建设中,洪溪村探索创新村务监督公决法,凡村里大事,全村557户每户一票,民主讨论再投票表决。近年来,村里29个重大事项全部先通过村务公决,再付诸实施。人心齐,面貌新,洪溪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美丽村、文明村。

        5年的探索实践,“三治融合”让嘉兴实现了“四个转变”:工作理念上,推动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治理主体上,推动实现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治理手段上,推动实现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治理方式上,推动实现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转变。

        探索、推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明显增强、自治活力有效释放、法治思维深入人心、道德水平不断提升、党群关系更趋紧密、经济社会更加和谐,“三治融合”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越来越多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乡村在嘉兴出现。

        在“红船精神”引领下,嘉兴牢记应有的政治担当。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贤龙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聚焦建设全国“三治融合”实践示范地。由“点”到“线”再向“面”扩展,努力使嘉兴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学的美丽幸福新家园,让“三治融合”在嘉兴遍地开花、硕果累累。

        (本报记者 严红枫 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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