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呼唤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新作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近年来,内蒙古、湖南、陕西等地先后出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营造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内蒙古:正向激励 反向惩戒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为了激发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热情,察右后旗出台了在扶贫攻坚一线考察、使用、提拔干部的决定。90后公安局普通干部刘龑担任大六号镇丰裕村驻村第一书记。小伙子不怕苦、不怕累,3年里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积极流转土地,引进大企业发展绿色农产品产业,马铃薯、阴山雪菊成为农民的致富产业。2017年底,刘龑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任大六号镇组织委员。
察右后旗旗委副书记赵希文介绍,全旗一大批年轻干部在干事创业的土壤中成长起来,像刘龑这样的干部,去年先后有17名同志得到提拔任用。近两年里,有50名干部从扶贫一线得到提拔重用。
与此对照的是一些干部因为不作为受到处理。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库伦旗委书记门德白乙拉,兴和县委书记刘政,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等3名县级党政正职进行严肃问责,作出免职处理。
此举一出,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内蒙古党委在免职通报中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要敢于对做“太平官”“躲事佬”的干部说“不”。
内蒙古对不作为干部免职处理,表明“问责倒逼负责”机制的确立和运行已经走上日程。反向惩戒,能够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真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干部的担当作为需要有制度的保障。2017年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参与起草文件的内蒙古纪委副书记代钦说,出台《意见》的目的有四个:一是给想干事的干部吃一颗“定心丸”。消除他们想干事却担心犯错误被揪住不放的顾虑,鼓励他们干事创业。二是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让他们在改革创新中放开手脚,激发他们改革创新的热情。三是明确容错免责的边界。让干部干事创业心中有戒,既消除顾虑敢作为、愿作为,又要严格遵纪守法,不拿容错免责当“挡箭牌”胡乱作为,让干部干事创业回归理性。四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懈怠心理和为官不为现象。改变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湖南长沙:给干事者鼓劲 为担当者撑腰
“2018年4月,长沙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鹏飞被实名举报新官不理旧事、违规渎职致使晚报大酒店企业倒闭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经查,晚报大酒店承租长沙晚报社所属综合楼后,存在长期拖欠租金、违约转包场地等问题,长沙晚报社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依法依规收回综合楼使用权,并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日前,湖南长沙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及时为李鹏飞等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
通报称,这些案例中,有的因对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拖欠行为勇于说“不”而受到错告;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抓敢管而遭到质疑。这些同志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为他们澄清事实、还之以清白,体现了各级党委和纪委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挺纪在前、严格监督管理,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的同时,强化“为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的鲜明导向,注重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担当履职的党员干部,为党员干部澄清了信访反映不实的问题,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长沙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13项“有错无为”、7项“不在状态”、4种“敷衍失职”问责情形,也为全市党员干部划出了不担当、不作为必被问责的“雷区”。
2016年8月,长沙出台《实行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2017年1月,长沙市进一步出台《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落实澄清关怀机制、完善诽谤诬告行为查处机制。
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积极为党员干部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保驾护航,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长沙市共为199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信访。
陕西:“三项机制”激发干部精气神
“为能干事者戴红花,给担当者开绿灯,让庸懒者腾板凳。”这是2016年推出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三个“办法”(简称为“三项机制”)的核心内涵,也成为新常态下陕西实现“追赶超越”的动力和保障。
“人管人,累死人,机制管人管灵魂”。近两年来,陕西将“三项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创新,通过定标立尺、晓义明害、壮胆撑腰,划清了奖勤、罚懒、容错的硬杠杠。各地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落实办法时,始终贯穿“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核心精神,形成了各具特色、操作性强、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让干得好的得重奖、获重用;让敢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陕西陇县探索实施脱贫攻坚“八大工程”,首当其冲的便是“头雁”引领工程。即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挑选103名科级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主任),对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及格、群众不认可的,淘汰撤换。
在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4本“过境路炮损赔付工作日志”记录下了该县过境二级公路赔付工作组自2012年4月以来与每一户炮损住户的谈判过程、赔付时间、赔偿金额和利息去向。据了解,建设这条出入镇坪县的要道,爆破时会造成周围200多户农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赔付工作非常难做。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工作,财务人员先后分9次将80万元赔偿资金转入赔付工作组副组长张成林的个人账户,由其代为现金赔付。然而,该行为却属于“公款私存”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镇坪县纪委调查后发现,这部分资金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并无侵占、挪用或谋取私利的行为,涉及的80万元资金,已全部赔偿到户,利息也已全部上交国库,工作组的行为符合《镇坪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容错纠错情形。据此,镇坪县纪委对张成林等相关责任人进行纠错免责处理,仅被诫勉谈话。
“让敢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正是《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中的核心内容。《办法》对单位和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没能实现预期目标或是出现偏差失误,但勤勉尽责、不谋取私利的,组织对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让创新者有为、让担当者无忧。
许多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反映,“三项机制”让干出实绩的干部“扬眉吐气”,让敢闯敢干的干部“不挫锐气”,让尸位素餐的干部“羞愧服气”。“‘三项机制’是一套‘组合拳’,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只有捆绑使用,才会威猛发力。”陕西省考核办的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高平 龙军 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