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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03日 星期一

    监督药企不能仅靠内部举报

    作者:罗志华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03日 11版)

        【网言】

        近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开了一则来自企业内部员工的举报信,举报称复星医药旗下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几乎所有生产工艺都没有根据批准的工艺生产”“领导带领员工大量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骗取药品GMP证书”。重庆食药监局回复称已派出检查组进驻企业展开调查。据了解,自2016年起,美国食药监局(FDA)两次现场检查均发现严重问题,曾向该公司发出警告信。

        当地药监部门快速响应举报,固然值得肯定,但也应该反思一下,此前的监管是否存在漏洞和不足。监督药企确实难度较大,尤其在实验数据和生产记录等方面,很多都需现场取证,因此内部人举报很有必要。但一味等内部人举报的监督方式也过于消极,两年前就应该也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掌握到的药品造假线索,两年后仍有人举报同样的内容。这段时间内,有关方面是否并未对这些极为重要的信息予以重视?这是药品安全之外,另一个让人担心的问题。

        (原载于新京报评论微信公众号 作者:罗志华 摘编: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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