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建交近40年来,中美双边贸易额增长达200多倍。当前,美国和中国这两个世界第一、第二大经济体早已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两国经贸关系高度依存,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研究表明,两国关系的良好发展不仅对两国本身,同时也对世界经济增长举足轻重,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这一良好关系对全球经济复苏与增长起到了“动力源”与“加速器”的作用。
但是,2017年下半年至今,美国高擎贸易保护主义、霸凌主义、单边主义的大旗,挥舞201、232、301调查的大棒,挑起了一场针对中国的贸易战,中国也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反制措施。目前这一仍在进行当中的贸易摩擦,必定会对中美两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广泛的影响。
美国挑起贸易战有违经济学理论
首先,让我们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西方经济学经典作家的观点来看中美贸易摩擦。
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问世以来,自由贸易理论逐渐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并成为指导国际经济发展、处理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思想。斯密提出的绝对优势理论认为两国之间应该相互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进口处于劣势的商品,从而通过自由贸易实现“互利共赢”。此后,大卫·李嘉图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中发展了斯密的构想,提出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另一重要基石——比较优势理论。李嘉图认为两国的贸易条件并不需要那么“绝对”,他指出两国贸易的基础是生产率的相对差异,只要各国内部的两产品劳动生产率不同,国家间就存在贸易的可能性,每个国家可以出口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进口处于比较劣势的商品,从而可以实现对两国均有利的国际分工,使得两国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扩大生产能力、增强消费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上述两本著作都对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有较为深刻的剖析。斯密指出“以高关税或绝对禁止的办法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够生产的货物,国内从事生产这些货物的产业便多少可以确保国内市场的独占”,这“对享有独占权的各种产业往往给予很大的鼓励,并往往会使社会在那种情况下有较大部分的劳动和资产转用到这方面来”,然而,这是将“国家的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李嘉图认为这将“迫使资本流入了本不该流入的行业,这就减少了商品的总产量”。李嘉图更是剖析贸易保护虽然使得部分产业被保护起来了,但是消费者和其他制造商将“必须支付额外增加的价款”,他因此认为“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从斯密和李嘉图的观点来解读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短期来看,美国提升关税、限制进口,虽然会增加美国的税收收入,提升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增加美国国内相关企业的营业收入。但这会抬升相关产品的一般价格水平,使得消费者在购买该项产品时不得不接受更高的价格,不得不减少对产品的需求量,不得不承受消费者利益损失;同时这将提升以被限制产品为中间产品的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负担,严重者会由于中间品供给和生产成本等问题破产倒闭。在美国本次加税商品清单中,大部分产品是供美国企业生产所用的中间品,美国重型机械制造商卡特彼勒公司、美国通用汽车制造公司等纷纷表示受贸易战提高关税的影响,公司成本被迫提升,利益受到损害。美国劳工部也不得不承认,过去一年美国消费品价格上涨2.9%,为6年来最高增幅;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和能源商品价格上涨2.4%,这是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最大增长。
长期来看,这种措施扼杀了美国国内市场的竞争活力和消费者对于产品多样性的需求,它所保护下来的可能是在国际市场上不具竞争力的低质、劣质产品,这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诉求。一些在贸易战中被保护起来的相关行业将呈现出“朝阳产业”的假象,虚假的繁荣可能会蒙蔽市场,使其在资源配置方面失灵,导致大量的劳动和资本向该行业集聚,损失了这些生产要素在其他行业可能创造的更大的社会价值。这样的假象也可能引致相当规模的“潮涌”现象,即过度的剩余生产能力引起的投资过热、国际收支不平衡等突出问题,为未来的生产失序埋下伏笔。
其次,让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来看中美贸易摩擦。
马克思、恩格斯曾对保护关税和自由贸易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的观点对于当下中美贸易摩擦依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马克思曾自述其走上经济研究道路的最初动因就是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他虽认可保护关税制度对于发展生产力和形成现代工业体系的作用,但是从促进社会更大发展、加速社会革命的角度出发,马克思归根结底并且在原则上是赞成自由贸易的,他指出“保护关税制度在现今是保守的,而自由贸易制度却起着破坏的作用。自由贸易引起过去民族的瓦解,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对立达到了顶点。总而言之,自由贸易制度加速了社会革命”。
恩格斯在《保护关税制度和自由贸易》一文中用大量翔实的案例展示了自己对于两者的态度。恩格斯认为国家起步阶段实行保护关税制度是有必要的,但是当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只有实行自由贸易,“巨大生产力才能够获得充分的发展”。在他看来,前期通过在国内市场实行保护关税制度、在国外市场实行自由贸易极力推销自己商品而“成了一切最重要工业部门的世界贸易的实际垄断者”的英国,之所以能够在之后突破对外贸易增长这个“生死存亡的问题”,“贸易达到了神话般的规模”,并且更加巩固了它在世界市场上的工业垄断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及时实行了自由贸易制度。恩格斯形象地指出保护关税制度“一旦实行起来就不容易再摆脱了”,它就像“一种无穷的螺旋,你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把它转到头”。他进而指出,当时处于快速发展的德国因为突然实行“最坏的保护关税制度”,培养了大量的托拉斯,杀害了“一只下金蛋的母鸡”;法国则因为实行保护关税制度“吃了苦头”,保护关税制度愈来愈成为生产方式发展与进步的“绊脚石”,要想改变,就只能是“实行大胆的自由贸易”,把法国工业家“带到同外国对手竞争的新鲜空气中去”。有意思的是,恩格斯写作这篇文章时,美国作为新兴经济体,正面临着实行保护关税还是自由贸易的抉择。恩格斯认为,美国在之前的发展初期实行的保护关税制度有益于国家发展,但在当时已变成了发展的障碍,美国应取消保护关税制度,实行自由贸易,而且“取消得愈早,对一切人愈好”。他曾预言“如果美国实行自由贸易,它十年以内将在世界市场上打败英国”。
历史总在长叙事中展现相似之处,给人以借鉴与警醒。当下的美国早已实现了恩格斯的预言,取代英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国家。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的新兴经济体。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来看,两国早已超过了需要凭借保护关税制度来保护发展的阶段,实行更大力度的自由贸易才是实现更伟大发展、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法宝。这一次,当美国再一次面临实行保护关税还是自由贸易的抉择时,却选择了贸然实行保护关税制度,挑起了贸易战争,这将会导致美国出现严重的托拉斯,这实际是在“保护生产者”,而“防御消费者”,最终会使自己进入“无穷的螺旋”,阻碍生产力发展和人类进步。如果美国执意延续贸易战争,那么恩格斯对于英国的预言——“当英国工业家认为自由贸易会使他们破产,并要求政府保护他们对付外国人竞争的时候,这些竞争者抛弃今后毫无用处的保护关税制度并且用自己的武器——自由贸易去摧毁日益软弱的英国工业垄断地位的关头也就来到了。”——将会在美国身上再次得到验证。而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经济体,坚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是实现超越发展的关键。
最后,让我们从萨缪尔森的观点来看中美贸易摩擦。
保罗·萨缪尔森是1970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也是美国在该奖项的第一位得主。从长期的研究经历来看,他无疑是自由贸易的支持者。早在1938年他就用简明的推理论证了贸易均衡使得每个国家在贸易条件下比在自给自足条件下的状况有所改进;关税和限额的取消对贸易双方都有利;自由贸易是可以实现的最优的贸易政策。1977年萨缪尔森又和多恩布什、费希尔在李嘉图比较优势框架下进一步指出,在两国贸易中,当一国的各商品生产率相对于另一国无差别地、成比例地提升时,两国均能够改善贸易条件,并提高实际收入。1983年在其著作《充满灵性的经济学》中,萨缪尔森更是坚决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认为关税和限额是“有害”的,强调自由贸易应该坚持到底。
但是,2004年萨缪尔森发表在《经济学展望》杂志上的一篇名为《主流经济学家眼中的全球化:李嘉图—穆勒模型给出的证明》的文章,却似乎对自由贸易产生了质疑。该文以两种和三种产品的中美贸易为研究对象,并指出:相较于自给自足的情况,中美两国依靠自身比较优势进行自由贸易可以实现专业化分工,将会提高全球总收入,并提升两国人均实际收入;在两国已经处于自由贸易状态的情况下,当中国原本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部门发生技术进步(出口偏向型技术进步)时,世界产出将会提升,美国也将由于这一进步提高实际人均收入,但是中国就有可能要承受人均收入下降的“痛苦”,产生“自我贫困化”现象;当中国原本处于比较劣势的生产部门发生技术进步(进口偏向型技术进步),并且足以降低美国在该部门产品的产出时,中国将会当然地受益,而美国将长期遭受实际人均收入的损失,甚至将会被逼回自给自足的状态。
该文一出,一些高呼中美贸易让美国“吃亏”的人将之作为支持美国实行贸易保护甚至发动贸易战的理论依据。这其实是对文章的过度解读甚至是有意误读。首先,该文所得出的结论只是在精心挑选的极个别、极特殊的生产率状态上进行的数字实验,并不具备一般性。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的程文利和中央财经大学的张定胜2007年发表的论文《中国的生产率提升真的会损害美国吗?萨缪尔森例子的拓展》,就沿着与该文同样的思路拓展研究发现,若其他方面条件不变,当中国持续发生进口偏向型技术创新时,中美贸易模式将会发生丰富多样的变化,其中可能对美国造成的损害只是阶段性“插曲”,并非“持久”的,当技术进步继续深化到一定程度时,中美两国都将从中获利,也即:从长期来看,自由贸易及其所带来的“创造性破坏力”将会为双方释放更多的红利。其次,极个别的离散的点并不能描述连续的、动态发展的累积过程,针对特定生产率状态点的双边利益研究,忽视了在过去40年中已被理论和现实所验证的事实,即中国的开放、两国的贸易以及中国各个生产部门的技术提升,已经为两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没有考虑未来两国自由贸易深化带来的累积效应。再次,现实当中,美国从来没有停止过技术探索,并且可以预期在一定时期内依然会保持在科技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其不断涌现的新的科技创新正在创造新的比较优势,所以,仅靠文中中美两三个部门的生产率相对演化的简单数据结果,就呐喊美国“吃亏”,是夸大了理论结果的现实应用性。正如普林斯顿大学的迪克西特和格罗斯曼指出的,即使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在现实中却是不重要的。最后,萨缪尔森在文中已经特意强调,该文结论“并不意味着国家应该或不应该引入选择性的保护主义措施。即使自由贸易世界中随机演化的比较优势会带来真正的伤害,民主国家为自卫而想方设法采取的行动常常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并且明确指出“自由贸易实际上可能是对每个国家最好的选择”“关税是经济动脉硬化的诱因”。
综上,通过分析萨缪尔森的国际贸易思想并对其2004年的文章进行辨析,对当前的中美贸易战可以得到如下启示: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来看,中美之间更大程度的开放是可以期盼的最好结果。中国的科技进步、生产率提升总体上对中美双方是有益的,美国通过科技研发不断巩固的传统比较优势和创造的新的比较优势同样也在产生更大的收益。从更加全面的视域分析中美产业部门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化,中美双方的利益仍然处在正向提升的阶段。因此,美国以中国技术进步为借口发动的贸易摩擦,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在提升动态比较优势的过程中积极应对贸易战
第一,以“战”止“战”,回归谈判。
美国对中国发动有针对性的贸易战,是希望打乱中国制造强国和贸易强国的建设步伐,影响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从而避免中国的发展“危及美国第一”,并妄想在中国复制日本“失去的二十年”。但是中国人民“不惹事也不怕事”,面对贸易霸凌,中国从来不缺“战”之决心,同时也不缺“战”之信心。当前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世界最大的外汇储备国,是全球唯一一个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目录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具有强大的经济硬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新一轮消费张力的爆发是可以预期的。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脱贫攻坚战,这为抵消贸易战的影响打造了巨大的消费市场,而且未来几年大量的脱贫人口仍将迸发出巨大的消费力。美国试图阻止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可是5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10年来金砖合作的深化发展、4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已经使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获得了全世界的支持,这些都是打赢这场贸易战的重要资本。
但是,“迎战”不是为了“战”,而是为了解决问题。大量研究表明,大国之间的贸易战会耗尽贸易利得,必定“两败俱伤”,而且会对全球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中美发生贸易战对于两国的互损程度、对于世界的波及广度与深度将是不可估量的。所以,解决贸易问题的重要途径依旧是理性对待双边贸易诉求,回到谈判桌前,通过谈判探讨合理的、对于双方都有利的贸易关税等政策。
第二,坚定维护经济全球化进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美国挑起贸易战,践踏了自己主导缔造的国际经贸体制,动摇了国际经贸秩序,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引发了国际社会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徘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正如曾担任过世界贸易组织顾问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贾格迪什·巴格沃蒂在其著作《今日自由贸易》中所指出的,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够为了捍卫自由贸易理论而去据理力争”。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伟大发展成果,得益于把握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历史机遇,中国深知“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而经济全球化的红利还远远没有释放完全。面对世界的迟疑,习近平主席在达沃斯给出了“中国答案”:“我们要主动作为、适度管理,让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释放出来,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我们要顺应大势、结合国情,正确选择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路径和节奏;我们要讲求效率、注重公平,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他还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呼吁,“我们要继续做全球自由贸易的旗手”。
引领经济全球化的新方向应该有更加开放的姿态。党的十九大向世界宣告“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为此,必须在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进行大胆而卓有成效的实践创新,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世界才能更加便捷地搭上中国发展的“快车”,中国和世界才能够以更大的韧性对抗美国贸易战的影响。
第三,增强学习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动态比较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在其著作《增长的方法》中认为,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中真正重要的不是静态比较优势,而是动态比较优势,而动态比较优势关注的最重要的“禀赋”是学习创新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的提升可以演化发展动态比较优势,甚至可以颠覆传统的、静态的比较优势,带来巨大的“创造性毁灭”效应。在现阶段中美两国贸易摩擦过程中,美国关注的核心在于部分行业贸易利得的变化,这是一种以传统的、静态比较优势审视动态演化的比较优势的思维逻辑,缺乏时代前沿性。必须承认的是,当前中国科技发展水平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中国应该着力于增强学习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动态比较优势,用够硬的科学技术把握自己的“命门”,用够强的科学技术更自信地打开大门。
(作者:陈甬军,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商学院教授;张记欢,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