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随笔】
最近,生命科学圈被“国际首次人工创建的单条染色体的真核细胞”成果刷屏了。成果自有专业评论,笔者更感兴趣的是,有媒体披露,这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研究员覃重军的“懒”——最近5年来,覃重军“平均每年的论文还不到1篇;他也不怎么去积极申请经费,每天要么在单位院子里散步,要么就是关在办公室里,琢磨事儿”。放在别的单位“早就被开掉”的他,还当了中科院合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主任,承担了中科院先导专项的课题。
不以论文论英雄、看重同行评议和成果的原创性,中国科学院在成果和人才评价上做出了有益尝试,值得肯定和借鉴。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科技界在成果和人才评价上走了弯路,很多研究机构和高校把论文作为人才评价的最高、甚至唯一权重,把人才评价标准简化成“论文=成果、论文多=成果多”。这让科研人员静不下来、坐不住,不得不在规定的时效内多发论文,有的跟踪容易发论文的已有热点、有的将一个成果拆成几篇论文发表,不仅影响了中国科研的国际声誉,也不利于鼓励原始创新。
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开始着手改善。就在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介绍,《意见》明确要求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基础前沿研究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在项目评审上,《意见》明确指出,不同类别国家科技计划应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综合考虑负责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
然而也有人担心,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一旦不把硬性标准作为最主要权重,评价容易“注水”,出现评价结论高于成果和人才实际水平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并非罕见。例如在一些项目的结题评审中,专家组会给出“与世界一流水平相当”等结论,但最后应用的结果却与这样高的评价相脱节。再例如,在对人才的评价中,有时候碍于情面“抬抬手”,最后却闹出笑话。当然,项目与人才的发展受诸多复杂因素影响,有些并非本身之过,但这样的事情多了,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评审只是走个过场。
要“信任”却不能“放任”,这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尺度。一方面需要科技界自身加强自身修养,建立良性的、鼓励学术批评的氛围,另一方面也需要科技政策制定和管理者提升管理智慧,通过加强事后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对不同发展程度的研究机构和高校采取不同评价方式等予以解决来实现科学管理。
(作者:柯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