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文明形成和发展的进程中,城乡关系及演变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和标志。现代欧洲文明的逻辑与历史起点始于公元5世纪,然而从那时直至10世纪,除了一些罗马时代城市遗迹残存外,欧洲仅有“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马克思语),城市几乎不存在,更毋论城乡关系。11世纪后,欧洲城市广泛兴起。此后可以说,在欧洲文明发展的各个节点或关键时刻,都有城乡关系的重大互动作为标志。
乡村的发展促使11世纪后欧洲城市的兴起。除个别外向型国际贸易城市外,中世纪城市尤其中小城镇是欧洲各地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一方面,封建关系的确立和巩固促进乡村生产力水平提高,如铁制农具推广、二圃制三圃制流行等,使农业所生产的粮食在满足乡村基本需要外有些剩余,这就为部分乡村人口脱离农业而专事工商业、并聚居在一起形成城市提供了基本前提;另一方面,由于乡村特有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农民家庭土地保有量未有增加甚至还因析产继承等制度而有所减少,从而各个家庭的生产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生存需要,排挤出的那部分人口便成为城市最早的人力资源;第三方面,农村所提供的剩余粮食主要来自乡村的领主庄园,而庄园手工业技术落后、产品低劣,不能满足领主对高档手工业品乃至奢侈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专门人员来从事工商业,这就为初兴的城市工商业提供了市场需求。因此,中世纪城市最初是作为乡村经济的补充而出现的,是所在农村地区的工商业活动中心。作为手工业中心,城市主要为周围乡村居民提供中高档手工业品,提供专门化的劳务服务,这些手工业部门是城市赖以生存的“基本”行业;作为商业中心,城市是自身所产手工业品与周围乡村农产品互相交换的场所,是周围乡村居民相互间交换剩余农产品的场所,还是周围乡村产品向外输出、国内外贸易商品输入的对外窗口。
中世纪城市产生后,逐渐脱离乡村农业社会的羁绊,独立自由地发展,最终成长为培育欧洲文明成长的孵化器和摇篮。其一,中世纪城市是一个能将欧洲各种文明元素进行聚合和整合的场所;其二,中世纪城市又能使原有的文明元素得到改造、升华,直至产生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又有助于新的文明因子产生;其三,中世纪城市形成的良好的经济社会机制,创造和培育了许多新的文明因素,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诸多新经济方式,自由、平等、法治等欧洲政治文明精神内核,新生的社会力量——市民阶级等,以及新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观念等。
中世纪城市越来越凸显新的本质,必然与封建性质的乡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按照马克思的论述,中世纪欧洲城乡之间是一种对立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中世纪欧洲在政治上,“到处都是农村榨取城市”,这是因为住在农村庄园和城堡、作为乡村社会代表的大小封建领主在政治上统治着城市。而在经济上,却是“城市通过它的独占价格,它的课税制度,它的行会制度,它的直接的商业骗术和它的高利贷剥削着农村”。这种对立关系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变化,诚如著名历史学家吴于廑先生所指出的,城市发展到一定水平,会对乡村的封建农本经济形成“侵蚀和瓦解”,“商业和城市经济也就由封建农本经济的附庸,变为它的对立物,终之取得对它的支配地位”。因此,在城乡关系上,中世纪欧洲城市是逐渐由被动方和附庸补充变成主动方和支配者的。最初,在城市工商业基础上形成的商品货币关系,以极强的渗透力深入农村,冲击农村的封建关系,促使封建劳役地租折算为货币地租,进而解构了封建农奴制、庄园制,促使农村自由劳动力的产生;同时也促使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经济过渡。而到中世纪末期和近代早期,由于行会等封建因素束缚城市新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商人资本以及部分城市熟练工匠开始向农村转移,加速了在农村已然兴起的乡村工业(原工业化)大发展。城市资本逐渐将乡村工业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将乡村变成了自己的经济“领地”,取得了对农村的支配地位。乡村工业的利润多为商人资本所获,财富最终又回流到了城市,促进了城市繁荣,如伦敦在16、17世纪膨胀性发展,两个世纪中人口增长了13倍。
更重要的是,随着城市商人资本所控制的乡村工业的发展,又推动了乡村的进一步变革。如在英国乡村,16世纪出现了一个“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新的小农阶级”(马克思语),他们成为推动乡村前进的最有生气的社会力量之一。同时,乡村农业也走向商品经济化:一方面为工业提供原材料,如养羊、种植染料作物,另一方面为日益增多的城乡非农业人口提供粮食和畜牧产品等基本生活资料。而在一些特定的原工业化地区,乡村工业有着越来越明确的分工,初级的生产环节在村庄里进行,高级的、最后的精加工环节则在新兴的乡村工业城镇里完成;而且,乡村工业原材料的输入与分配、最后产品的交易和向国内外市场输出,都由这些新城镇把控。虽然在生产上是城乡呼应,但这些新城镇无疑是乡村工业区的控制者。这些乡村工业区一般以某个或若干个新城镇为中心,如英国,曼彻斯特、利物浦是兰开夏棉纺工业区中心,伯明翰是西密德兰“黑乡”铁工业区中心,利兹是约克郡西莱丁毛纺区中心,谢菲尔德是南约克“哈兰夏”铁制品生产区中心,纽卡斯尔是英格兰东北部采煤区中心等。随着乡村工业发展,这些原工业化地区中遍布工业小城镇和工业村庄,马克思所说的现代社会“乡村城市化”也就在这个时候开始显现。特别要指出的是,工业革命的萌芽正产生于这几个原工业化地区,工业革命也因此被不少西方学者认为是“乡村现象”。
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工业化进程将欧洲文明的发展推向巅峰,与其相联系的是欧洲乃至世界的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的启动。在一定意义上,农村的城市化程度成为一国或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也是前两次工业革命时代欧洲经济社会繁荣的主要指示器。工业革命前夕,欧洲城市化程度(主要以城市占总人口的比例作为衡量标准)并未超过20%,只有个别地区如比利时的佛兰德尔高于这一指标。而工业革命和工业化使城市人口大增,1851年,基本上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城市化程度超过50%;西欧总体上的城市化程度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的1900年左右达到50%(英国此时超过70%)。20世纪上半叶由于两次世界大战,欧洲城乡关系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到了20世纪下半叶,欧洲乡村环境得到整治,景观怡人;农村城市化加快,其内涵更多地表现为乡村生活方式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格局形成,城市带动乡村成为普遍管理模式。同时,大中城市的郊区农村因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而变为新的城区,大城市卫星城也在农村建设,不少城市公司纷纷移向村庄办公,远郊农村则出现了新的工业聚落,即使是边远地区的乡村生活也与城市无异,并成为城市人栖息的后花园。到乡村旅游、观光、度假、休闲,日益成为欧洲城市居民以及外来游客的时尚。
总之,在欧洲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城乡关系变化是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城乡间的互动推动了社会进步,而欧洲文明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城乡差距的缩小。
(作者:刘景华,系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