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关注教育,尤其重视学校建设,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在其代表作《明夷待访录》中,就专列“学校”一节深加讨论。他对以科举为轴心的学校教育非常不满,痛斥之为名利争夺场,“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黄宗羲所理想的学校,是超越功名利禄的文化传承与光大之地,是养士之所,又是涵育与推动思想解放与创新的精神家园。
其一,学校为思想解放的创新之地。在黄宗羲看来,学校不仅是传播知识的场所,更是体现思想解放的创新家园。他说:“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这里黄宗羲断然否认皇权与真理的等价性,强调是非不是任何专断的意志所能独裁,必经理性辨析而后定。其间就隐含了黄宗羲对学校的不迷信、不盲从而唯在求真求是的创新寄意。黄宗羲曾痛斥科举祸国殃民,而其最大的危害则是“取士而锢士”,扼杀教育的启蒙与创新追求,使“经、训”俨然雷池,士人不敢越之半步,“世之庸妄者,遂执其成说,以裁量古今之学术,有一语不与之相合者,愕眙而视曰:此离经也,此背训也”(《恽仲升文集序》,见《黄宗羲全集》)。黄宗羲痛斥科举强化了这种盲从迷信的学术风气,使“传注再变而为时文,数百年亿万人之心思耳目,俱用于揣摩抄袭之中”,士林失去了思想的活力和探索的勇气,沦为“黄茅白苇之归”,从而形成严重的“封己守残”。有鉴于此,黄宗羲大声疾呼要冲破迷信,“盖道非一家之私。圣贤之血路,散殊于百家,求之愈艰,则得之愈真。虽其得之有至有不至,要不可谓无与于道者也”(《黄梨洲文集》);要学贵独创,学贵自得:“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著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明儒学案·凡例》)黄宗羲反对“以水济水”,正是倡导以他平他的异质共存,他希望学校是实践、捍卫这一精神的场所;换句话说,他期待学校教育彻底摈弃科举的“锢士”之弊和“空华臭腐”的精神沉沦,而涵育独抒己见的勇气与冲破成见的创新活力。黄宗羲强调不以天子是非为是非,欲以“学校”来取代“天子”,使其成为是非对错的澄清、证成之所,其蕴含的深意正在于此。
其二,学校职在“养士”,此为国泰民安的根本。黄宗羲曾开宗明义地说过:“学校,所以养士也。”不过,这里的“养士”,绝非仅仅是培养、造就一般的人才,或者是科场得意,进而能博取功名利禄的人,其寄意所在是为国家培养和准备安邦与治天下的精英与栋梁。具体说来是像东汉太学生那样,“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是如宋代“伏阙捶鼓”的太学生那样,“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可能正是在此安君保国的意义上,黄宗羲又强调学校有着使天下达于大治的重要功能,用他的话说即学校为“治天下之具”:“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
其三,学校承担着陶冶社会风气的重任。黄宗羲认为,学校固有“养士”之功能和职责,但“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在黄宗羲的教育设想中,学校还有改善社会风气和推进文明进程的义务,即“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黄宗羲认为,如果没有学校,人民将有陷于野蛮之虞:“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黄宗羲认为改变风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为厉禁,一为教育。就效果和功效来看,前者为末,后者为本。黄宗羲说:“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投巫驱佛,吾所谓学校之教明而后可也。治之以末,倡优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在黄宗羲看来,光有禁是难以变民风,改民俗的,“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只有依靠教育才能从根本上移风易俗,即“学校之教明而后可”。黄宗羲主张,一地教育的主管者,对一地的风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黄宗羲还建议在世风民俗的建设上,以朱子《家礼》为蓝本和指导,“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提出学校教育不仅有“革习俗”的文明进步的意义,也是富民的关键措施之一,“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矣,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蛊惑不除,奢华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这里黄宗羲实际上已触及启民智与富民的关系,其本质是肯定了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
其四,学校负有文明传承与文化建设的使命。黄宗羲认为,学校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不仅是教育者,还应是一地文物古迹的保护者和光大者,“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谷,设主祀之”。为保持先贤祠的神圣性及感化与引导作用,他主张严格入祠的条件,“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草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而学校的文化建设使命,则体现在黄宗羲所建议的图书搜集和整理上,“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蛊惑坊市者,弟子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有些论者对文中的“追板烧之”等文字颇为敏感,以为黄宗羲的这种文化政策有“文化专制”之嫌,其实黄宗羲是最反对思想专制的,他一直所宣扬的就是不以天下之是非为是非,而应该让天下人来讨论是非。黄宗羲上述言论中对“小说、词曲”之类文字的看法虽然不够宽容,但其要意是希冀清除科举所带来的恶劣文风和习气,上述引文中的“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以及“时文”等,都说明了这一点。更应该注意的是黄宗羲对天下图书“博搜重购”背后的良苦用心,每种书“三钞、三藏”的拳拳深意,正是出于担心中华典籍的失落,是以保存和整理中华国故的形式,保护中华文明,使之赓续相传,生生不息,从而为建设和发展中华文明,奠立一个坚实的文献基础。
(作者:胡发贵,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