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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食药安全刻不容缓 法律必须亮剑

    作者:沈慎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30日 03版)

        【网言】

        因为制造销售假冒碘盐,蒋某等人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作为湖南省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件备受关注。

        自食盐放开以后,类似造假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为何屡禁不止,利益驱使是关键。把精制盐冒充加碘食用盐,价格是上去了,但是长期食用缺碘盐会造成人体严重食源性疾病。食盐生产商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不仅让市场背了黑锅、消费者遭了殃,更无形中给国民健康带来伤害,这种行为无异于“谋财害命”。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固然重要,但事后处罚也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只要监管乏力,依然会有人铤而走险。要做到端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只有把产品生产、检验检疫、制作销售等全流程管控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唯有用一个个毫不手软的依法判决,方能彰显捍卫食品药品安全的坚定决心,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原载于人民网 作者:沈慎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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